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3日 来源: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浏览次数:3628
近日,渝北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红十字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5〕10号)。渝北区每年将向区红十字会捐赠1000万元,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自愿捐赠,用于建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对重大疾病患者、困难群众、见义勇为英雄、“三无”病人等10类人群在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后,属于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自付费用金额进行全额救助。
设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既是建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机制的探索创新,也是急老百姓所急、想老百姓所想的强力举措,是为民办好事实事的具体化、机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