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印发《咸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9日]
对我市“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11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参保患者因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治疗、耐药性肺结核、肝硬化(失代偿期),一年内多次在市域内同一协议医疗机构(二级以上)住院,继续按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大病保险报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万元。
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含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临床诊疗专家组、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省级定点医院、大病专项救治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各病种的医疗费用定额表等信息。
市卫计局安排部署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5日]
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采取窗口“一站式”报销,分为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和各县市区政务大厅(或中国人寿网点)“一站式”报销两种模式。
血友病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封顶线设置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补偿比例由统筹区域确定。
省第二人民医院与中国人寿加强合作开通首家省内异地大病保险结报业务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省第二人民医院与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合作开通全市首家医疗机构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窗口以来,住院患者均可在省二院享受到大病保险补偿服务。
我市认真贯彻中省政策加大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提升大病保险保障力度。符合大病保险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报销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执行。
渭南市卫计局:探索精准脱贫新机制 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各新农合统筹区域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保险的,进入大病保险范围,其起付线在现有起付线基础上下降50%执行。
宁陕县大病补偿政策让更多重病患者受益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宁陕县研究制定二次补助办法,将参合人员住院费用按现行的新农合政策报销后,对个人年度单次或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费用高低分段给予补偿。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省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5日]
各新农合统筹区域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保险的,进入大病保险范围,其起付线在现有起付线基础上下降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