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麻栗坡县为19名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发放养老保险补贴
- 县残联严格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残疾人先在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后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材料向县残联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残联审查后统一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政府批准发放。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
- 麻栗坡县17名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喜获养老保险补贴
- 由残疾人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县残联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残联审核后报请县政府批准,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残疾人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最高年限为15年。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 麻栗坡县残联为15名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发放养老保险补贴
- 按文件规定“给予每人应交养老保险的最低等级的60%的补贴”计算,2013年每人应补助1870元,15人共计补助28050元。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