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来源:文山州残联电子政务网 浏览次数:3194
3月19日,麻栗坡县残联为17名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发放2014年度养老保险补贴,补贴金额36040元。
截止2014年 ,县残联累计向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发放养老保险补贴110人次,补贴金额达200662.50元。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是根据州社保局、州财政局、州残联《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劳社〔2006〕101号)要求 ,由残疾人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县残联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残联审核后报请县政府批准,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残疾人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最高年限为15年。
此次受助的沈孝兰等残疾人已是连续第八年获得60%养老保险补贴,她说再缴一年明年就达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城镇残疾人个体户能享受到这项好政策,多亏了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克服了残疾人立足社会的畏难心理,使沈孝兰在下岗后还能有信心自主创业,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