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我州新农合重大疾病减免补偿增幅达40%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2015年,我州在原来实施20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了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两种疾病作为重大疾病给予保障。
我州制定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参保人员在统筹年度内发生住院,医药费用经新农合补偿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医院起付费)超过5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超额累进办法实行分段补偿:5000元以上至1万元补偿60%;1万元以上至3万元补偿70%;3万元以上补偿80%。
关于印发《大黑山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重大疾病补助基金来源为:省地税局每年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0万元,乡财政每年列支2万元,由乡财政所设立重大疾病补助基金专户,按专项资金规定管理。同一疾病实行每人每年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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