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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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疾病(大额门诊、统筹门诊)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所需材料包括:1、与本人申办的特殊慢性疾病(大额门诊、统筹门诊)病种相关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门诊(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记录)或住院(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具体治疗方案)病历资料; 2、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资料(对应病种申办标准); 3、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门诊特殊治疗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所需材料:1、资格认证资料(三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病理报告单和出院小结); 2、《贵州省城镇职工(居民)慢性粒(髓)细胞白血病门诊特殊治疗定额结算申请表》; 3、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所需材料:与本人申办的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相关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具有慢性特殊疾病诊断资格的医生出具的门诊(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记录)或住院(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具体治疗方案)病历资料;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资料(对应病种申办标准);精神病需出具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诊断依据;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遵义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惠民政策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惠民政策包括:一、遵义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二、遵义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三、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病政策。
遵义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1日]
城镇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起补标准的,对其中的合规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起补标准为15000元(包含全自费)。6万元及以下的费用比例为50%,6万元以上部分比例为60%。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刷卡住院结算的,大病保险报销的费用冲减个人自付费用。
遵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1日]
慢特病病种定为十三个病种,定额标准如下: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150元、冠心病200元、脑梗塞后遗症或脑出血后遗症300元、癫痫300元、结核病(活动期)100元、糖尿病300元、精神病400元、甲亢100元、帕金森氏病3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2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400元、慢性肾病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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