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攀枝花市民政局 财政局 卫生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 救助对象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本自然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相关部门补助、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后,其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 关于调整医疗救助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结算方式的通知
- 关于调整医疗救助中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结算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 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 救助对象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本自然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参加各种社会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相关部门补助、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后,其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