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崇政发〔2020〕4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崇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更正重印件)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1日]
崇政发〔2020〕4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崇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更正重印件)
崇政办发(2018)57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
崇政办发(2018)57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8)2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崇政办发(2018)2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8)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6日]
崇政办发(2018)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崇左市贯彻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坚持“互助共济、保障基本、兜住底线、满足多样、衔接有序”的原则,健全全民医保管理体制,完善筹资机制,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成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衔接互动、相互联通的保障机制,推动医保制度提质增效。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加强医疗康复保障。整合保险、应急救助及慈善援助等资源,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按规定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关于印发崇左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8日]
实施分级诊疗医保差异化支付。在遵循基本医保逐级诊疗报销制度基础上,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强化报销政策杠杆作用,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不按规定转诊的,基本医疗保险按北部湾经济区医疗政策规定降低报销比例。对不按分级诊疗原则,不履行转院手续越级治疗的原则上不予报销或降低报销住院治疗报销比例。
关于印发崇左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均是临时救助的对象。救助方式以发放救助金和转介服务为主,发放实物为辅。申请方式和救助标准等参见正文。
关于印发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3日]
统一基金政策,统一服务监管,着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认真落实即时结报制度,统一信息管理。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审批程序,在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不需要转诊审批。外地打工住院可电话或传真告知;急诊病人可先转诊,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参合农民一年内连续两次住院,前后间隔不足一个月的,必须到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关于印发崇左市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要求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障,逐步提高儿童大病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大病保障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唇腭裂、尿道下裂、苯丙酮尿症、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