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城乡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 城乡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 范县出台《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 本办法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其他困难人员因重病、突发性灾害造成的生活困难给予1—6月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使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 市民政局出台意见规范全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
- 一是根据豫民文〔2012〕327号通知要求,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各县(区)不得擅自突破政策规定,随意扩大保障面。(1)具有我市户籍;(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或二级视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一级听力残疾、言语残疾);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 南乐县农村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可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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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