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12月1日起 因病致贫家庭将获更多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2月1日起 因病致贫家庭将获更多救助
我市补“短板”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6日]
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享有生活救助,患病成员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有生活救助,并相应纳入医疗救助、助学救助及临时救助范围,建立收入型贫困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无缝对接的社会救助机制。
舟山946户支出型贫困家庭 符合条件获四大类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
《办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今后舟山支出型贫困家庭将获得更多的救助。
岱山县四举措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财政部门专列20万元经费为重性精神疾病工作提供保障;民政部门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申请和救助款发放;卫计部门选定28种常用抗精神药品,由乡镇卫生院免费发放给患者。
定海开展格列卫等15种大病保险特殊用药报销业务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15种特殊用药包括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 Fresenius S、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原先均未进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参保人员使用都需自费,此次特殊用药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能极大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避免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情况的发生。
大病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及待遇保障效果分析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7日]
报销政策为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所有医保费用(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医保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8万元部分,报销55%,8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5%;起付标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渔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确定,2013医保年度为2.64万元;大病保险不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我市在全省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1日]
按《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规定报销后,参保人员个人累计负担的医保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予以补助,起付线以上至8万元部分补助比例为55%,8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65%。2013年度起付线为2.64万元,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8日]
 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全市统一制定大病保险政策方案,各县(区)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具体负责当地大病保险工作。
岱山县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加强对精神病人救助服务和干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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