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12月1日起 因病致贫家庭将获更多救助
- 12月1日起 因病致贫家庭将获更多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 我市补“短板”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 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享有生活救助,患病成员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有生活救助,并相应纳入医疗救助、助学救助及临时救助范围,建立收入型贫困和支出型贫困家庭无缝对接的社会救助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6日]
- 舟山946户支出型贫困家庭 符合条件获四大类救助
- 《办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今后舟山支出型贫困家庭将获得更多的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
- 岱山县四举措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 财政部门专列20万元经费为重性精神疾病工作提供保障;民政部门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申请和救助款发放;卫计部门选定28种常用抗精神药品,由乡镇卫生院免费发放给患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 定海开展格列卫等15种大病保险特殊用药报销业务
- 15种特殊用药包括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 Fresenius S、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原先均未进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参保人员使用都需自费,此次特殊用药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能极大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避免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情况的发生。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