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完善残疾人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0〕27号)
- 关于完善残疾人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0〕27号)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 关于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19〕6号)
- 关于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19〕6号)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 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 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制定残疾人就医便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对参保贫困残疾人大病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对符合条件的无业贫困残疾人经基本医保、居民医保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