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6日]
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无锡市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关于印发《无锡市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配合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实施农村贫困人口9项大病专项救治,依托国家建立的救治信息登记系统,对救治患者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国家部署和政策,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光明工程,免费救治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
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帮扶家庭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及时上报信息并积极主动协调有关人员和部门实施救助。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锡卫规发〔2015〕2号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别扶助对象,按规定予以医疗救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卫发〔2016〕4号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扩大门诊统筹基金规模,规范慢病门诊补偿办法,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报销比例,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工作,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关于印发《2015年无锡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卫基妇〔2015〕5号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加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工作,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力争使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15个百分点。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关于印发《无锡市部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住院护工服务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锡人口计生规发〔2014〕1号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本保险保障范围按每人每天住院补助100元,每人每年最高补贴天数90天,当年发生重大疾病补助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执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特扶对象住院护工服务的补贴标准。本保险由住院护工服务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两部分组成(重大疾病种类具体由招标文书确定)。
关于确定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定点救治医院的通知
锡卫医〔2013〕105号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经各单位申报,我局审核,并与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市医管中心充分协商,现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为我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定点救治医院(以下简称定点救治医院,名单见附件1),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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