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2443
泸市卫发〔2019〕218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科技和人才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医保局,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现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结核病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理顺工作职责,强化健康教育宣传,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切实提升防治工作质量,确保2022年全市肺结核发病率降至55/10万以下,死亡率维持在较低水平(3/10万以下)如期完成《“十三五”泸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任务。
二、强化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加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提高耐药结核病检测和诊断能力,规范实验室诊断流程,对所有病原学阳性患者进行耐药筛查,最大限度发现耐药结核病患者。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要加快推进耐多药治疗体系建设,确保耐多药病房按时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升耐多药治疗率和治疗成功率。
三、依托“健康泸州”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制订和建立数据交换标准,构建信息实时获取和数据规范安全交换通道,逐步实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的互联互通。
附件: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结核病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扶贫开发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
泸市卫发[2019]218号附件(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结核病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