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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

转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

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扶贫开发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