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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医保目录药品调出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医保发〔2020〕12号)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我省医保目录药品调出工作的补充通知

川医保发〔2020〕12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医保目录药品调出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用药连续性,经核实有关药品招采数据,决定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剂、复方利多卡因注射剂2种药品暂不调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之前文件中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