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来源:来宾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675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 商务厅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局 药监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联勤保障中心关于印发全区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5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医疗保障局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宾市财政局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商务局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文件下载:
来医保发〔2020〕28号转发自治区医保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区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