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来源:来宾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3026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在村卫生室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结算服务的通知》(桂医保函〔2020〕8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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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在村卫生室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结算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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