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卫生健康> 陕西> 宝鸡市> 标题: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7年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考核,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健康宝鸡建设、持续深化医改为主线,以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以抓落实为主旋律,牢固树立追赶超越意识,创新医改“宝鸡模式”,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快健康宝鸡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完善健康宝鸡建设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出台《健康宝鸡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健康宝鸡建设的决定》。围绕“健康宝鸡”开展政策解读,在全社会倡导“大健康”理念。完善健康宝鸡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爱卫会作用,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构建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


2.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抓好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建设,实施健康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开展以“三减三健”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对不良生活行为的干预,逐步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组织开展全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推行慢性病分类干预策略,指导扶风县、金台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影响健康因素基线调查,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十大行动”,启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夯实健康宝鸡建设基础。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指导扶风县、岐山县、陇县、太白县和陈仓区周原镇做好国家卫生县城(镇)复审迎检工作,实施卫生镇村动态管理,积极开展新一轮国家卫生镇创建。加强农村改厕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申报省级改厕项目1.2万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高我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

4.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疫情处置,健全集风险评估、现场流调、快速处置、卫生保障于一体的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规范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强化疫苗采购供应和接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艾滋病、乙肝、狂犬病、出血热、手足口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策略;健全艾滋病“三个全覆盖”长效机制,推动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我检测;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工作,加强耐药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和管理。巩固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随访管理。强化慢性病筛查,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和精准干预全覆盖。

5.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加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推进市县疾控中心和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和技能竞赛,提高医学救援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二、创新医改“宝鸡模式”,构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6.以医联体建设为重点,全面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切实规范全市5个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行“医联体 全科医师”、“医疗集团 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模式,根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其医疗服务能力,明确急慢分治服务流程,科学实施急慢分治,健全上下转诊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通过深化“三级帮扶、四级联动”、互联网 健康医疗建设应用、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向社区延伸、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着力解决人才下不去、病人向上流、上强下弱问题,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积极推进日间手术,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模式,进一步提升优质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规范设置全科医学科,加强转诊管理,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通过签约服务和落实差异化医保政策,引导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到基层首诊,经基层预约或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量的比例达到30%,县域内就诊率力争90%以上。

7.以完善“管办评调”分离的新机制为重点,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宏观管理。将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到所有市级公立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实行市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审批刚性管理,完善总会计师委派制。持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人员经费总额审批,探索公立医院目标年薪制,全方位激发医院活力。创新开展第三方评价,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行公立医院综合运营绩效考核,实行大宗支出审批,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全市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内。

8.以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为重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六统一”政策,实行新农合市级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力争年内个人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10%。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抓好108个单病种定额付费和41种门诊日间手术管理,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实行各级医院住院病人实际自付费用总额控制管理,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管控,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把“五合理”检查、住院患者流向情况、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患者自付费用占比作为考核医疗机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医保定点资质挂钩。加快推进新农合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各类医保信息互通和有效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

9.以实行药品耗材“两票制”为重点,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在全市所有政府及国有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配送企业的监管,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依托市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实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统一采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深化药品耗材配送价格再谈判,降低虚高价格。加强对公立医院重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跟踪监测,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耗材比分别控制在30%、15%以内。强化药品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监管,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率达到95%以上。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成果,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补偿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10.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履约率和服务效率,健全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开展签约服务示范点建设,全市签约服务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重点人群达85%以上。积极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购买券”管理,加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力争实现全部在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将公共卫生纳入医院等级评审,作为一票否决指标,推进医疗机构医疗模式转变,实现防治结合。

11.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统筹推进各项医改工作。深入推进全市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夯实“三级四层”执法网络。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两非”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组织实施“十三五”医改规划,加强跟踪和指导,开展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力争培育1-2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

三、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12.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大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再生育审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推行“网上办事、网上办证”,方便服务群众。稳定和加强镇村计划生育工作力量,稳妥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继续开展精细化管理镇(街)、网格化管理社区创建,对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进行“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

13.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调整扩增助产服务资源,加强助产队伍建设,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优化整合,规范开展生育咨询与健康评估服务。扩大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覆盖面,强化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筛查管理,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健全免费基本生育制度。市财政按每对夫妇200元标准补贴,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加快市妇幼保健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准入机构建设步伐,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深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促进儿童早期发展。试行开展“月子中心”等妇幼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织牢母婴健康安全网。

14.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幸福家庭”示范县区建设活动,年内创建1个省级幸福家庭示范县区、2-3个市级示范县区。修订出台《宝鸡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落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完善计生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健康体检”、“安康保险”、“住院护理保险”、“养老爱心家政”“心理慰藉”等项目。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计生家庭养老照护”国家试点项目。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

15.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开展创建流动人口均等服务示范县区活动,年内表彰命名2-3个县区。以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五个一”系列活动为抓手,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建成一批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示范点。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化应用和网络化协作,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巩固“一盘棋”成果。

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16.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二级综合医院复审,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三级医院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开展实名制预约诊疗试点,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严格执行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完善临床路径质量控制及效果评价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全路径管理病人达到出院病人30%以上。做好医疗安全事件监测,积极防范医疗差错。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开展药事管理综合评价,有效控制主要耐药菌增长率。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促进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落实无偿献血新机制,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加强血液质量管控和临床用血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用血。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7.抓好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推进市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完善“十三五”建设项目库,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开工建设市中心医院药学楼,加快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步伐,完成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大楼建设并投用,全力推动市中医医院扩(迁)建,启动市妇幼保健院扩(迁)建,谋划市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长远发展。加强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监管,提高装备和诊疗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

18.加快建设“智慧医疗”。按照“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推进心电、影像、病理、检验“四个云中心”建设,不断丰富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继续做好陕西省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完成省、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授权安全共享。升级新农合管理系统,方便群众异地看病结报。完善远程医疗制度,确保远程会诊系统正常应用发挥作用。不断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构建“互联网 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

19.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行“外联上挂,引智引技”战略,确保与上级医院达成若干学科、团队合作项目,力争年内有3-5个国家项目落户宝鸡,充实“国家队”阵容。在三级医院推进“院士工作室”、“博士工作室”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组派重点学科骨干和优秀人才到国(境)外培训,实施好“定向招聘”“订单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用足用好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县招镇用”“镇招村用”的人才管理新路径。加大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实施力度,加强学术交流和医学科研,提高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

20.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继续推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居家村卫生室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搬迁工程,争取两年内全部完成。健全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帮扶机制,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认真落实《村卫生室及村医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1.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升两降”健康扶贫政策,开展11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行动计划,减轻农村贫困人口负担。扎实做好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镇卫生院和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在陇县开展全省健康扶贫示范县建设。全力做好包村联户扶贫工作,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五、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培育发展健康产业

2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迎检工作。实施“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推广应用。完善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功能,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全部开展“治未病”工作。抓好10个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推进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和中医药师承教育。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培育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服务等业态,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积极做好中医药产业振兴发展相关工作。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扩大神农故里、岐伯故里、《内经》圣地影响力,打响祖国医学发源地这张牌。

23.加快健康产业发展。优化社会办医环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探索医疗机构消毒供应社会化服务保障路子,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机构,保障同等待遇。大力发展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中心、麟游九成宫怡心谷中医药养老示范项目和宝鸡颐养康复医院建设。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组织对近3年批准设置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督导评估,提高社会办医服务医疗质量,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24.加强局直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六种纪律为准绳,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和规范“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局直系统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25.加强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全省医疗服务30条“不准”等规定,继续开展卫生计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抓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卫生计生职业精神,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落实“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加强调查研究,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26.强化宣传引导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围绕“健康宝鸡建设、深化医改、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三大主题开展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和群众及时了解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新进展。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合作,深入挖掘宣传卫计行业先进典型,唱响卫计好声音。做好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的系列社会宣传活动,推进健康文化和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新互联网舆论引导方式,组建卫生计生自媒体联盟,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发挥群团组织优势,深化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单位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义诊帮扶活动。

27.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提高机关运行效率。创新保健工作机制,提升保健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好重大任务医疗保健保障、医疗援外和援藏工作。组织好执业职称考试与评审、专技岗位管理、人事劳资政策落实,切实保障专技人员和广大卫计职工利益和权益。积极组队参加市十一届运动会,展示卫计干部风采。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党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服务,统筹各项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