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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本级、北林区880元每月,所辖各县(市)770元每月,请各地及时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