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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居民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大体是这样一个构成,首先是基本医疗保险,接下来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最后是医疗救助制度。其中,居民医疗救助发挥最基本的底线保障,是处在我们国家整个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最后一个环节,这是医疗救助的定位。   

一、政策依据:是兰州市政府颁布的《兰州市居民医疗救助办法》,

二、医疗救助对象:1、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2、农村低保家庭;3、农村低收入家庭;4、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因患市级民政部门公布的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年实际自负医疗费用超出家庭年总收入2.5倍的对象;5、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6、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因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特殊对象。

三、医疗救助实行分类救助:救助对象分为三类:一类救助为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二类救助为城乡低保对象;三类救助为其他救助对象。

四、救助方式:包括1、参保参合救助;2、一站式医疗救助;3、医后医疗救助。通过这三种救助方式对三类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五、救助标准:1、参保参合救助:一、二类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100%予以救助,低保对象按50%予以救助。通过参保参合救助保证所有需要救助的人员全部参加医保。2、“一站式”医疗救助标准: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表、医保(农合)证明等相关证明直接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进行“一站式”结算。超出医保(农合)及医疗救助部分医疗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3、医后医疗救助:救助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事后申请医疗救助。

已经参加医疗保险的一类救助对象住院费用全额救助;二类救助对象住院费用按照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80%救助;三类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按照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70%救助。每个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总额不得超过40000元,患市级民政部门公布的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的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总额不得超过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