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来源:平凉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4280
我市筹集资金一亿元 为全市城乡居民购买大病医疗保险 | |
| 为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根据中央、省上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人均30元提高到55元,增加的部分主要用于大病保险补偿和新增自负高额医疗费用的再报销。经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城乡居民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3万元),大病保险再次按比例分段报销,报销比例最低80%,最高可达98%,且金额上不封顶。同时,取消原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年内最高报销5万元的限制,上不封顶。由于筹资标准提高,支出压力增大,为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克服困难,积极协调,于近日多方筹措资金1.06亿元,为全市191.99万名城乡居民购买了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比上年增加5505.13万元,增长89.5 %,投保人数比上年增加4200人。这项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减轻患重病、大病群众经济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