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4249
一是精准识别对象。做到“五不漏五清”,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底数清、原因清、愿望清、意愿清、效果清。在此基础上,建立精准就业创业扶贫台帐,在5元/户的范围内给予摸底建档经费补助。
二是精准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农民5万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3万人。对帮扶对象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分别在初级工(含专项)500元/人、中级工800元/人、高级工1300元/人、技师1800元/人、高级技师2500元/人的标准内给予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三是精准制定计划。对有一定文化技能、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加强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对需要照顾家庭等原因,有意愿从事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意愿引导推荐家政服务、来料加工、“灵活就业互助社”等方式就业;对确无法就业的对象,实施农村电商服务站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四是精准创业扶持。鼓励帮扶对象发展适合创业的绿色农产品经营、农业示范基地、民族传统手工艺、乡村旅游、家庭农家乐等项目。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引导帮扶对象结合本地和自身特色,有选择性地从事农产品营销推广、农副产品生产等农村电商相关行业。对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租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
五是精准医疗保障。对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等农村人员,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在符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六是精准人才对接。组织千名专家到基层农村,特别是“一村一品”扶贫示范村,开展一线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低收入农户解决所需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增强职业能力,提升脱贫能力水平。对就业创业扶贫专项活动,在500元/次的范围内给予专家导师补助;对结对扶贫指导成功者,给予2000元/户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