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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解群众“急难”

  黔江区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以及监管措施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更好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功能;去年实施临时救助4253户次,拨付资金830万元,户均救助金额达到了1951元。
  一是明确救助原则范围。临时救助以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施救,公开公正、政策透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二是规范救助申请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分家庭申请和个人申请。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以及上学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实行按家庭申请;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且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实行个人申请。
  三是明确救助时限标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可申请相当于3个月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同一家庭或个人以同一事由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申请救助时间应在困难发生3个月内,享受临时救助金总额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