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0日 来源: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浏览次数:3874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13日
梧州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明确我市今后五年卫生与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促进全市卫生与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广西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和《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我市在优化城乡卫生资源、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梧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城乡居民健康指标持续改善
与“十一五”期末相比,人均期望寿命由73岁提高到76.8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7.38/10万微升至17.59/10万,婴儿死亡率从7.78‰下降至5.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0.91‰下降到7.92‰,全市居民健康状况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卫生事业投入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卫生总费用和人均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超过13%,每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均超过5%。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010年的38.27%增至2015年的40.51%,社会卫生投入逐年增长到32.6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下降至26.82%。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投资新建、改造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建项目187个,总投入资金17.40亿元。
(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逐步破除了以药补医旧机制,基本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机构运行科学规范,社会公益性突显。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行,全市782个行政村纳入一体化管理,乡村卫生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农村卫生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等项目共培训各级各类基层卫生人员7000多人次。
(三)药品供应和新农合保障逐年提高。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政府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率10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药品收入的基药占比均在3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达60%。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政府举办标准化村卫生室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占91.4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提标扩面,2015年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99.14%,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人均筹资达到4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
三、卫生资源总量及利用明显增加
(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个。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达到1698个,其中:医院38个(含三级医院6个、二级医院17个、一级医院15个),乡镇卫生院64个,村卫生室9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计生服务站63个;门诊部25个,个体诊所428个,企事业单位卫生室(站)128个,精神卫生所2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其他科研或专科疾病防治机构6个。
(二)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住院床位数12082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6671名。每千服务人口住院床位4.03张、执业(助理)医师1.86名、注册护士2.34名,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52.65%、41.98%、78.63%。
(三)居民卫生服务利用显著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从2010年的1292.54万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1695.60万人次,增长率31.18%;出院人数从2010年的30.96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45.40万人,增长率46.64%;县级及以上医院床位使用率达到90.91%。
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传染病联防联控、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与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全面落实,传染病网络正常运行率100%,及时报告率99%以上。连续多年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国家85%以上的要求。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的发病率处于低水平。消除疟疾工作通过了自治区级评估,各县(市、区)连续多年无本土疟疾病人。麻风病得到有效控制,性病发病率逐年下降。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至2015年底,我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65.69万份,建档率88.95%;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30.64万人,管理率82.82%;老年人健康管理17.89万人,管理率74.73%;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4.62万人,管理率75.3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4.68万人,管理率73.0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在册1.21万人,检出率0.4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10.77万人、管理率45.01%;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8.29万人,管理率50.03%。
(三)妇女儿童保健水平逐步提高。“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产科、儿科急救能力和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高。2015年我市农村户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7%,目标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为99.40%。2011年至2015年孕期地贫筛查22.81万人,筛查出地贫阳性人数4.86万人,有效减少重症地贫儿的出生。
(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卫生应急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技术支撑等方面不断加强,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提升。科学有效地处置各类交通事故、泥石流灾害以及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了广西第十三届运动会和每年举办的梧州宝石节、端午节龙舟赛等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五)第一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顺利实施。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新发现报告艾滋病病例自2012年起逐年下降。2015年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病人病死率为1.01/百人·年。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艾滋病感染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达到全覆盖。
(六)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新突破。2015年末全市农村居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从2010年的39.9万户提升到53.2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10年的69.83%提升到83.24%。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所辖7个县(市、区)均参加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城乡卫生创建取得新突破,全市共有自治区级卫生城市2个(梧州市、岑溪市);卫生县城1个(苍梧县);卫生镇33个,比2010年增加28个;卫生村92个,比2010年增加57个;卫生先进单位533个,比2010年增加446个。
五、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得到加强
(一)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生育水平保持稳定。2015年末,全市已生育单独两孩558人,没有出现扎堆生育现象,生育水平变动符合预期。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9‰以下,出生政策符合率持续稳定在90%左右,基本与全区持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总体下降态势。
(二)诚信计生进一步深化,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基层服务管理模式基本建立,基层计生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计生家庭就业创业援助行动和困难家庭“一对一”帮扶活动在全区推广。截至2015年,全市共成立诚信计生小组2.5万个,已婚育龄妇女参与率达90%以上。
(三)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投入得到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资金1.11亿元,惠及12.58万人(户)次;共有282户计生家庭获得了财政贴息贷款,贷款金额共168.85万元;累计有4.04万户计生家庭办理了独生子女爱心保险,投保金额达135.824万元。2015年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60元。
(四)优质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层级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计生服务管理能力得到提升。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流动已婚育龄人口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中医药管理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中医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服务体系。2015年,梧州成为广西首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数为3.97张,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97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立率从2010年的28.57%增长到100%,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立率从2010年的53.12%增长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比例从2010年的28.50%增长到100%,村卫生室从2010年的29.10%增长到94.81%。
七、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2015年末全市共有培训合格全科医生258名,完成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专)科生240名。以人才小高地和重点专科建设为突破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创新,整合成立了肿瘤防治中心、鼻咽癌防治研究中心、岭南中医药研究所,打造了3个人才小高地(眼科、微创外科、鼻咽癌实验室),评估试点认定了22个市级重点专科,积极争取到4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3个基层中医民族医重点(扶持)专科项目。医疗卫生高级职称人员增加了2.51倍(由2010年279人增至2015年703人)。科技创新获自治区卫生厅科研立项31项、市科研立项625项。科研成果取得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二等奖2项、三等奖10项,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52项。
八、卫生计生法治工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依法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职能转变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步伐加快。梳理并确定了权力清单143项,责任清单20项;承接上级下放事项5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事项11项,下放的审批事项8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行政有效推进。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基本达到全覆盖,有效维护了公众健康权益。
第二节 “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但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仍然薄弱,卫生健康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仍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是我市进入经济大发展、改革大推进、民生大改善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动的关键时期,全市卫生与健康发展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健康服务需求增长与资源供给约束的矛盾持续存在
“十三五”期间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意识和多元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老龄化进程加快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新型医疗养老服务需求将增加。桂东南城镇群核心城市建设将带来市域人口快速积聚,预期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人口将达到374.72万人(其中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18万人、粤桂试验区新增人口约30万人),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需求将急剧增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苍梧县完成新县城搬迁,岑溪市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藤县力争撤县改市,我市局部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而我市当前县(区)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仍不健全,偏远地区和城市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每千服务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增长与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薄弱与多重健康问题叠加形成巨大压力
当前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仍然薄弱,万秀区和长洲区尚未建立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三级技术网络不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滞后,市、县职业病防治网络尚未形成。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成为疾病谱的主要构成和死因顺位。慢性病、传染病双重疾病负担日益加重,艾滋病等重大疾病报告发病率仍然较高,结核病、儿童手足口病等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致病性禽流感等输入性传染病和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的威胁不容忽视。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缺乏衔接协同,重医轻防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饮水安全成为影响健康的重要因素,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城镇化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公平矛盾日益凸显等多重健康问题叠加对公共卫生服务形成巨大压力,影响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
三、人口均衡发展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面临新挑战
“十三五”时期,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将达到峰值,出生人口规模也在高位维持,人口总量将继续维持惯性增长。低龄(15至24岁)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下降,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到2020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12%左右。区域间、城乡间人口发展不平衡,人口结构性矛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人口问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更加突出,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市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人口均衡发展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面临新的挑战。
四、卫生总体投入和补助政策缺乏稳健筹资机制
“十二五”期间卫生与健康补助政策落实仍不彻底,缺乏稳健的筹资机制,每年卫生总费用占GDP不到6%。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比例出现下滑,2015年医疗卫生支出比2014年下降1.3%。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偏低,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统一的支付和报销制度缺乏,商业健康保险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偏低。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导致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社会公益性质功能淡化,医疗服务中经济导向行为突出,资金结构不够合理,尤其是政府对公共卫生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农村及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难以满足发展需求。
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新发展对深化医改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专业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流通不规范等问题依然严重,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叠加,改革难度明显加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方式转变、结构优化、新增长点不断涌现等新常态,干细胞、生物芯片、基因组学等关键技术和药品医用设备等重大创新不断突破,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服务模式的转变创新。
六、三个实现等目标定位为健康梧州建设带来新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家《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基本建成布局优化、生态宜居的桂东南城镇群核心城市(以下简称“三个实现”)的关键时期。我市拥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和广西承接广东经济产业转移桥头堡、西江经济带次中心城市等区位优势,在对接珠三角、融入北部湾等区域合作,打造“两城市一基地”,构建“一带两地一枢纽一园区”发展新格局,实施“医药梧州、健康梧州”战略,推进岭南生态养生城建设和创建中国长寿之乡等多重区域利好形势的叠加下,城市建设发展进入了历史最好的战略机遇期。医疗卫生与健康也将伴随城市发展在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全面加快全市医疗设施建设进程,全力推进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健康梧州建设发展,逐步形成辐射桂东南和粤西地区,影响粤港澳的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围绕我市“三个实现”宏伟目标,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健康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快健康梧州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和健康需求导向。以基层为重点,科学合理调整和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的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保障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员等重点人群健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与健康的投入,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系统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服务,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
(三)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城乡和区域卫生均衡发展、创新突破和后进转化整体发展、依法治理和健康服务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公平与效率统一,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四)坚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构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保持人口适度增长,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且符合梧州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和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取得积极进展。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普及,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较为完善。人均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8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总和生育率预期在2.0‰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较2015年下降3个点。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卫生与健康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 | 2020年目标 | 2015年现状 | 指标性质 |
居民健康 | 1.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8 | 76.8 | 预期性 |
2.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8以下 | 17.59 | 预期性 | |
3.婴儿死亡率(‰) | 7.5以下 | 5.45 | 预期性 | |
4.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5以下 | 7.92 | 预期性 | |
计划生育 | 5.常住人口(万人) | 317.67 | 299.94 | 预期性 |
6.总和生育率(‰) | 2.0左右 | 1.9左右 | 预期性 | |
7.出生人口性别比 | 较2015年 下降3个点 | 115.27 | 约束性 | |
卫生资源 | 8.每千服务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5.07 | 4.03 | 预期性 |
9.每千服务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11 | 1.86 | 约束性 | |
10.每千服务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95 | 2.34 | 预期性 | |
11.每万名服务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 | 1.23 | 约束性 | |
医疗服务 | 12.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 | 7.8 | 约束性 |
13.院内感染发生率(%) | 3.2 | — | 预期性 | |
14.30天再住院率(%) | ≤2.40 | — | 预期性 | |
15.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0 | — | 预期性 | |
疾病防控 | 16.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 | 7.26 | 预期性 |
17.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4.80 | 预期性 | |
18.肺结核发病率(/10万) | ≤76.2 | — | 预期性 | |
19.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 比2015年 降低10% | — | 预期性 | |
妇幼健康 | 2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85以上 | 94.45 | 约束性 |
2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0以上 | 86.39 | 约束性 | |
22.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 | 80以上 | 99.4 | 约束性 | |
医疗保障 | 23.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75左右 | — | 预期性 |
2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8左右 | 26.82 | 约束性 |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按照填平补齐、健全体系、均衡布局、调整存量、适度扩展、控制规模的原则,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逐步打造形成“一轴、两翼、三补齐、四组团、五结合”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体框架。有重点、多层次地建设一批具有区域性领先水平的标志性医疗卫生机构,打造与梧州的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精神疾病防治等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为健康梧州建设和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全市规划设置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和乡镇四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三级医疗机构优势资源,建设辐射桂东南和粤西地区的自治区级桂东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技术力量较强的专科医院建立市域内市级区域综合医疗中心、中医医疗中心和专科医疗中心。支持县域人口较多,医疗资源丰富的岑溪市、藤县等地区依托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医疗资源区域分布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中心卫生院建设乡镇级医疗中心。
(二)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设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坚持“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原则,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办医。按照比例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实行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技术准入、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定点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医,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做好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规范收费政策,实行社会办医医疗服务价格市场调节。
(四)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政府在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诊所(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建设。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承担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门诊部、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五)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指挥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原则上只设立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逐步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要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规范设置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机构,只设置一支执法队伍。完善以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的三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保留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与村级卫生室共享共用。完善市县乡三级急救体系,加快梧州市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市中心血站难以覆盖的县(市)可依托县办综合医院规划设置1个中心血库。根据医疗机构布局、规模、数量和服务需求,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健康体检、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及其它特色医学等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
(六)加强医学科教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肿瘤、鼻咽癌、蛇伤等专科疾病防治研究及中医药研究体系建设。支持筹建医药高等院校,力争自治区级及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达到3至5个。以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为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实践基地,组成全科医生培养实训网络。整合卫生计生科技和统计信息服务资源,组建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统筹协同区域医疗卫生计生统计信息服务,扩大提高医学情报所服务能力和功能范围,承担医学科技信息服务和医学培训考试职能。
专栏2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程 |
1.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1)梧州市工人医院:加快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发挥百年老院品牌优势,向东发展,辐射粤桂合作区、粤港澳地区,突出儿科、眼科、心血管、肾病、辅助生殖技术、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等专科。完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2)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加快肿瘤防治综合楼和鼻咽癌重点实验室建设,立足梧州中心城区,辐射南岸片区,打造区域肿瘤、急危重症品牌,突出肿瘤、神经内科、重症医学、急救创伤、骨科、口腔、烧伤整形等专科。建设肿瘤防治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市肿瘤放射治疗中心、水上医疗急救战备基地,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3)梧州市人民医院:加快医院搬迁和2期工程建设,探索医院集团式管理,侧重向西发展,辐射城西片区和苍海片区,重点发展心血管内外科、儿科、微创与介入、康复、干部保健、老年病等专科,建设直升机平台等国防医学战备设施。 (4)梧州市中医医院:调整医院整体布局,实施改扩建工程,以中医、康复、养生、养老为特色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骨伤、针灸、推拿、肝病、脑病、脾胃病,心血管病、不孕不育、康复、肿瘤等中医学科。 (5)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加快儿童医院综合业务楼、公共卫生业务楼建设,增挂“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牌子。重点发展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生殖保健技术、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女儿童保健学科。 (6)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区域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扩建,完善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的建设及使用,鼓励提供综合性精神卫生服务,承担精神病科研教学以及梧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7)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梧州市粤桂人民医院):按照跨省区域性传染病特色综合医院升级改造,建设综合病区、传染病病区、艾滋病综合病区,拓展综合医疗服务,争创桂东南地区艾滋病防治中心,筹建人类基因变异研究实验室、区域性人群血液标本储备中心。 (8)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中西医结合治疗突出心脑血管病、老年病等中西医医药研究为发展方向,辐射万秀区北部和苍梧、贺州信都地区。重点发展蛇伤、中风、痛症、骨伤等特色学科。 (9)梧州市人民医院养老护理中心:在梧州市人民医院原址就地改造成养老护理中心,提供中高层疗养保健、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生活照料等综合服务。 (10)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以皮肤病、性病、麻风病防治为特色,力争筹建梧州市皮肤病医院,重点发展整形外科、医学美容科、中医美容科,拓展生活美容保健业务,承担区域性皮肤病防治科研教学功能。 2.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远程医疗建设。 3.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系,继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升级改造和危房改造项目。支持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4.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工程。鼓励发展和调整部分专科医疗资源,重点发展精神卫生、传染病、心脑血管、老年病、健康体检、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皮肤病、口腔、眼科等专科医院。 5.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用房和能力建设。 |
第二节 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改进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市级医疗机构儿科、产科、烧伤、康复、精神、传染病等薄弱领域的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尤其是儿科、产科、传染病、精神疾病、老年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等临床学科建设,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提升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二)强化质量安全与管理。以加快实施临床路径为抓手,规范医疗行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和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健全血液质量控制改进体系,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三)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诊流程和环境,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推行日间手术,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行电子病历,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等信息查询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提供连续医疗服务,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或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持续改进护理服务。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态势,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实行分级诊疗。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防治结合等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控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能力提高及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坚持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的“三轮”驱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
专栏3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1.分级诊疗建设:开展慢性病一体化诊疗服务试点、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医联体改革试点和县乡村一体化试点。 2.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和质量持续改进、临床用血安全管理。 3.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县乡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4.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工程:每个县选择1所综合医院与三级综合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专家共享、设备共享,支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5.残疾人健康服务: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和残疾人重点精准康复项目。 |
第三节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筑牢健康安全大堤
(一)推进重大疾病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逐步实现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推动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加强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控制。保持消除碘缺乏病,基本消除麻风病,降低重点地方病危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二)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争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服务购买机制,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和慢性病监测制度。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促进、减少烟草危害等行动,加强脑卒中、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强化慢性病与营养综合干预、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争取35岁及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
(三)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建立已控制严重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加强艾滋病检测和规范随访,为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积极有效应对霍乱、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加强输入性疫病防控,提高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强化境外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四)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建立完整的职业病防治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确保市级能开展职业病诊断,每个县(市)能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重点职业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五)推进卫生应急体系“五化”建设。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有效处置,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协同化、信息化、区域化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打造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圈;加强烧(爆)伤、地震、泥石流等特殊伤害救治能力建设;打通航空医疗救援通道,提高空中紧急医疗救援转运能力;完善队伍装备设备,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完善卫生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构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实时报送和查询;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
专栏4 疾病预防控制重点项目 |
1.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支持3个城区未建或无独立办公地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按填平补齐的原则逐步加强未达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 2.疾控体系实验室装备达标:按标准配置相关设备,提升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保障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的开展。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及麻疹、乙肝等疫苗可预防重点传染病监测。 5.重大传染病防治:支持结核病防控,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麻风等传染病的监测及早期干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6.慢性病综合防控:改善健康教育基地和专科疾病防治专业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 7.艾滋病治疗关怀体系:支持建设市级艾滋病治疗点和艾滋病疫情高发县县级治疗点业务用房建设,投入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测设备,分别承担市、县级艾滋病治疗、监测任务。 8.精神卫生疾病防治:支持市级和各县(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心理健康服务。 9.职业病防治工程:支持尘肺病、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10.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工程:加快市级12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医疗救援培训基地和市县两级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为院前急救机构配置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儿童心电监护、呼吸机等救治设备。 11.卫生应急重点建设工程: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临床救治中心、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水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抓好梧州市卫生应急技能培训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培训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培训基地、急性中毒医学救治培训基地的建设和培训组织工作。 |
(一)推进健康促进活动。实施“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开展健康广西行等活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等知识。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
(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等支持性环境,构建场地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科学健身示范区建设和乡镇健身体育工程,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三)探索老年人健康养老模式。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疾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增加健康体检检查内容,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四)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重视少年儿童健康,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学校卫生和青少年健康教育,实施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行动,建立“医校协同”机制,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病和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发展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控制。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健康城镇创建活动,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重点抓好空气、土壤、水污染的防治,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和风险评估,开展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效应评价,预防控制环境相关危险因素对人群健康影响。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力争到2020年建成健康城市示范市和一批健康村镇示范点。
专栏5 健康促进重点项目 |
1.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广西行活动。 2.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烟草危害行动,推广减盐、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 3.全民健身:全民健身场地建设,运动促进健康专项行动,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 4.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城乡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学生营养改善监测与评估、食物成分监测、营养相关性疾病调查研究等。 5.青少年健康: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质健康干预计划,积极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严格保证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 6.健康城镇:健康城市建设,农村改厕,病媒生物监测,城乡卫生单位创建、示范单位创建建设。 7.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体生物监测。 |
第五节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人口新增需求,落实托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倡导,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二)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及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夯实基层基础,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和养老保障等问题。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更加注重服务家庭,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推进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知情选择,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深化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避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等优先优惠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和帮助。推进计划生育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将贫困计划生育家庭优先纳入为脱贫对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
专栏6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重点项目 |
1.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项目: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阵地建设、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促进,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监测调查,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和关怀,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做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创建幸福家庭活动。 2.流动人口健康促进项目: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开展留守儿童健康教育行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 |
(一)实施母婴安全工程。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促进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两癌”等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强化新形式下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有效降低非意愿妊娠,保护育龄女性身心健康。
(二)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丰富“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内涵,大力倡导婚前医学保健。健全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网络体系,全面实施出生缺陷预防控制8大工程,继续推进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和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能力,扩大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覆盖范围,努力降低严重多发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儿的出生。
(三)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提高3岁以下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持续保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
专栏7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1.健康妇幼工程:为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持续实施“降消”计划、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早诊早治“宫颈癌、乳腺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生殖健康关爱行动。 2.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未建有妇幼保健机构的县(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现有县级妇幼保健院进行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级、县(区)级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转诊急救中心。 3.出生缺陷防控体系建设:支持建立1所市级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中心,在4个县(市)各建立1至2所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筛查实验室。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期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和配置设备。 |
(一)落实中医药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传承和创新传统医学。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民族医药改革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深化医改和建立基本卫生制度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加强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全面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健全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建立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大力推广中医民族医临床多专业一体化的新型综合诊疗模式。鼓励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三)创新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协同创新,逐步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挖掘和提升梧州岭南特色中医药继承创新能力。支持中医民族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岭南特色中医药人才培养,重点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精英和骨干。发挥梧州市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提升梧州市岭南中医药研究所和梧州市蛇伤研究所的科研能力。到2020年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数达到5.6张,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1人。
专栏8 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
1.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梧州市中医医院、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梧州市岭南中医药研究所、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科研院所、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和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2.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支持中医药专科专病防治体系、中医医院制剂中心、中医“治未病”能力、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中药资源保护与发展和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传播建设。 3.中医药交流合作基地建设:支持岭南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建设,重点建设岭南传统医药信息平台、人才培训基地、资源保护与研发基地等项目。 4.中医示范病区建设: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应建设1个中医示范病区,全市共建设3个县级中医示范病区。 5.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全市公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均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十三五”末具备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6.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中医馆建设,提升中医药机构科研能力。支持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 |
(一)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卫生计生监督服务体系,促进卫生计生监督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组建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网络,有效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加强监督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完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任务分工,根据国家、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步实施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二)提高依法管理和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培训,有针对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适应新时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需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价体系,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等监管。积极推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强化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医疗机构科室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违法生育。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98%以上,公共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达95%。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由传统工作模式到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探索开展卫生行政网上审批,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符合率达100%。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革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以县为单位全覆盖。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和预警,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
专栏9 综合监督与食品药品安全项目 |
1.综合监督能力建设。支持全市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及“卫生计生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工程。配齐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设备、执法取证工具、办公设备,为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员配备手持执法终端设备等。 2.综合监督重点抽检网络建设:包括开展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对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 3.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工程:建立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系统平台。 4.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包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监测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
第九节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科教兴医战略
(一)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和政策。加强医教协同,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卫生计生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推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层骨干人才培养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三级医院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科学研究的构成比达到70%,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强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和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工作,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到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加大全科、儿科、产科、妇幼保健、急诊医学、精神、病理、麻醉、血液净化、老年医学、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乡村医生队伍和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院院长职业化和计生管理人员培训,注重医院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实际收入的差距。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通过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
(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新技术评估、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提升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促进医药适宜技术应用推广。支持引进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建设医药高等院校,鼓励各级医院创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积极培育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基地。加大对肿瘤、鼻咽癌、蛇伤等专科疾病防治研究机构及中医药研究机构的投入,着力加强重点专科和人才小高地建设,开发和引进一批能填补空白的实用型新技术、新项目。围绕肝癌和鼻咽癌等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疾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健康问题和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医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
专栏10 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建设住院医师(含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3至5个。 2.全科医生培养项目:开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各配备1名特设岗位全科医师。 3.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计生人才能力建设:每年按基层单位申报计划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含中医)本科、专科生培养工作,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任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 4.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乡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配置相应培训设备等。 5.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各级中医药民族医药骨干、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 6.公共卫生培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区域性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核辐射医学救援及职业病救治能力建设,加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7.妇幼健康技术骨干培养工程:加大妇幼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训,开展产前筛查专业培训,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至2 名妇幼健康技术骨干,为每个县培养3至5名妇幼健康技术骨干。 8.卫生应急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中心建设,轮训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卫生应急队伍队员。 9.县级骨干医师培训:以儿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院前急救等为重点,每年为县级医院培训临床骨干医师,全面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10.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各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培养、造就新一代杰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吸引、稳定和培养一批有志于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11.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行动:实施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推广。 1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或重点实验室1至2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建设专科10至15个,重点支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或医疗卫生重点学科20至30个。力争各重点学科或专科达到全区先进水平,部分优势学科达到区内领先水平。 13.地方病防治专科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梧州市肿瘤防治中心(梧州市鼻咽癌防治研究中心)、广西蛇伤救治中心(梧州市蛇伤研究所)和梧州市岭南中医药研究所建设。支持鼻咽癌防治、蛇伤救治等领域的多层次交流与合作,积极创建华南鼻咽癌研究中心和华南蛇伤研究中心。 |
(一)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互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加快组建市级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依托政府网络信息资源统筹建设市级、县级人口健康信息数据中心。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规范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全面建成与自治区互联互通的市级、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的信息交换共享。
(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逐步实现居民健康卡在身份识别、医疗就诊、预约诊疗、自助查询、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妇女保健、无偿献血、医保结算、金融支付等基本功能和拓展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用。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三)发展互联网智慧医疗。推进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发展,逐步建立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
(四)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
专栏11 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 |
1.信息惠民智慧医疗工程:以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智慧医疗工程为基础,统筹建设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和卫生管理信息库建设,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平台对接,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2.居民健康卡“金钥匙”工程:逐步实现医疗就诊、预约诊疗、自助查询、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妇女保健、无偿献血、医保农合结算、金融支付等全生命周期人口健康服务“一卡通”。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 3.人口信息“金人”工程:完善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系统,建设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和生育服务证网上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自治区、市、县计划生育业务信息互联互通,支持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常用指标和生育政策的监测、预警和决策。 4.互联网+健康医疗“e健康”工程: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e健康”益民服务,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建设一批区域临床医学健康数据示范中心,推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影像、病理、心电)、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惠民服务。 |
第十一节 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一)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老年护理机构,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加强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积极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探索“健康老龄化”试点,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引导和鼓励医疗机构将康复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建设以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服务、医疗养生相统一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健康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鼓励发展老年护理、母婴护理、家庭护理等不同人群的护理服务。
(二)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支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引进专业健康保险机构,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继续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医疗意外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试点。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母婴照料等服务,加快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支持发展集中式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第三方自营的医学检验机构、医学影像机构和放射治疗机构。
(三)打造健康养生产业。构建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链,推广中医传统疗法,大力发展中医营养饮食、调理保健、慢病预防等特色养生服务。依托中药资源丰富和传统健康食品加工优势加快保健养生食品、护理用品的研发生产和流通。发挥生态和养生长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养生养老多元化健康旅游,开发中医药科普和健康养生旅游产品,打造有梧州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以岭南生态养生新城建设为重点,实施一批养生养老、疗养康乐项目,打造立足梧州、面向粤港澳的西江流域生态养生养老示范城和广西有竞争力的健康养生产业基地。
专栏12 健康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 |
1.探索健康老龄化试点:包括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精神健康与心理关怀,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建设梧州市人民医院养老护理中心、市龙湖医疗养老中心。 2.健康管理服务示范机构:培育1至2家提供健康体检、心理咨询、母婴照料等服务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 3.发展大健康服务产业:支持发展休闲健身、医疗保健和长寿食品等产业,大力推进岭南生态养生新城建设。 4.培育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健康旅游多样化产品,规划建设药用植物园,打造融中医、康复、保健、美容于一体的中医养生旅游医院。开发绿色生态旅游资源,把蒙山县、苍梧新县城建设成“桂林大旅游圈度假休闲后花园城市”“桂东度假休闲精品小城市”。 |
第十二节 实施健康扶贫,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医疗救助解困一批”要求,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倾斜,建立“先诊疗后付费”制度,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促进贫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建立三级医院与重点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深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加强医疗健康扶贫数据信息交换和数据协同,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开展对贫困人群的精准疾病管理和健康指导,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专栏13 健康精准扶贫重点项目 |
1.健康扶贫工程:提高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水平,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行新农合参合缴费补助,实行大病分类救治,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实行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信息化建设。 2.流动人口健康维护: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项目。 3.贫困地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以贫困地区为重点,支持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含周转宿舍)业务用房建设,争取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急救转运和计划生育服务车,为部分贫困地区配备流动医疗车等。 |
第四章 保障政策和措施
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配合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支持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行医联体、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逐步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左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减少过度医疗。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快提高医疗责任险覆盖面,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
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逐年增长、可持续的卫生与健康发展投入机制,保障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完善和落实财政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补偿政策,进一步落实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中的主导地位,提高政府卫生与健康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到2020年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45%左右,社会卫生投入的比重提高到27%左右,个人卫生支出的比重降低到28%左右,个人就医经济负担进一步缓解。
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完成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依法决策机制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管理,强化全行业监管,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与健康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抓好卫生计生系统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与工作联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公共卫生领域建立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监督监测网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制,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整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增强社会对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普遍认知,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健康和卫生计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高社会各界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好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专题活动,不断加强卫生计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节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测评估
建立政府统筹的多部门协调统一规划管理、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机制。市、县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和协调,明确卫生计生部门与发展改革、编制、财政、城乡规划、国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食品药品、民政、教育、体育、农业、工业信息机构等部门的职责划分,协调一致地推进规划实施。加强对规划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规划期中期、终期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规划任务目标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行动,强化规划执行,有效整合卫生计生资源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保障卫生和健康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纲要和本规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本辖区卫生与健康规划,全力推进健康梧州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