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来源:合肥市人社局网站 浏览次数:4279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通知要求,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上报。
联系人:韩雷 联系电话:0551-63536493
附:
皖人社秘(2015)370号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