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6日 来源:铜仁市民政局官网 浏览次数:3941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铜仁市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通知》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救助10619人次,发放救助金1054万元。主要凸显“四个有:
一、规范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为了加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我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立足实际,立足于困难群众所盼,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市政府2012年制定出台了《市临时救助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临时救助基本原则、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救助内容,各区县以市里实施方案为依据,分别出台本级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形成了临时救助制度顶层设计有规可依、依规办事的良好格局。
二、分类明确对象,做到有的放矢。一类是家庭成员中有人患危重疾病,在领取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二类是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受害者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三类是因发生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难以维持的;四类是因支付子女或法定赡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费用(非统招生除外),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五类是因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三、完善救助标准,做到有效施救。我市根据不同救助对象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上述一类家庭视其生活困难程度,在500—3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二类家庭视其生活困难程度,在1000—3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三类家庭视其生活困难程度,在1000—5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四类家庭视其生活困难程度,在2000—3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五类家庭视其生活困难程度,在500—2000元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
四、严格规范程序,做到有条不紊。一是把好申报审核关,区(县)民政部门在具体操作中按照“四不批”进行审核,即申报对象申报事实不清不批、手续不全不批、不按表格填写不批、群众有争议不批,避免其他一些随意性、不规范等做法;二是把好实地走访关,区(县)民政部门对提供完整申报资料的临时救助对象,会同乡镇和村(居)、社区进行走访,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家庭生活情况和困难轻重程度进行了解,合理确定救助额度的依据;三是把好政策宣传关,区(县)采取上门宣传、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临时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认知度,扩大临时救助政策的影响面;四是把好资金发放关,区(县)对审核通过的临时救助对象出具临时救助三联单,减少中间发放环节,提高救助资金的运行安全,实现“阳光救助”;五是把好监管督查关,区(县)建立“三公布、四公开”制度,做到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四公开”,申请原因、审核意见、审批结果“三公布”,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由于我市落实新型临时救助制度政策还处于起步阶段,就过去在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原有制度局限性使得救助效能发挥不够,缺乏国家层面支撑,一些困难群众因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救急难资金投入不足,2013年铜仁市投入临时救助资金仅有132万元,虽然2014年投入达到1300万元,但相对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市情,与实际资金需求的5000万元以上差距甚远,根本无法满足困难群众急难需求,“应救尽救”的愿望无法实现。三是困难群众求助渠道不够通畅,部分乡镇社会救助服务受理窗口受理急难问题求助不多,救助管理部门协作不到位,缺乏信息互通,导致急难问题求助无门,还有转办、分办等工作机制不健全,有时会出现转办或分办急难事项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等情况,致使困难群众急难求助问题不能在“一口子”中得到解决。
为此建议:一是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建议国家应加大对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并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二是细化地方临时救助制度具体要求,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突出“救急难”作用,用制度规范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等事项,避免救助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充实基层救助工作力量,建议强化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配好救助工作队伍,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救急难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按照“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要求,加强工作配合,注重工作联动,努力形成做好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