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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部门名称

柳州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医疗保险审核科

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

服务对象

需要办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

柳政发〔2010〕40号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供相关的需报销的材料及医疗证、IC卡到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一楼大厅14-17号窗口→工作人员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合法合规、齐全的,工作人员出具《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回执单》交申请人→科室相关审核人员对已收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带《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回执单》、发票原件、医疗证、IC卡,代办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一楼大厅14-17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一楼大厅20-23号基金科窗口进行报销支付

所需材料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应提供门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与发票日期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门诊费用清单的请提供门诊费用清单)。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应提供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或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3、参保人医疗证、IC卡。4、代办人身份证。5、异地报销还需提供异地就诊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或转诊转院证明一份。
注意:医疗费用报销必须在当年6月20日前办理。

联系方式

0772-2836357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结算中心

受理地点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受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每周三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经办人送审、个人送审→法人单位审批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