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来源:柳州市卫计委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浏览次数:4078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卫计办,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补偿技术方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柳卫基卫〔2016〕1号)要求,将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纳入特殊疾病管理范围,其门诊治疗费用由住院统筹基金补偿,为做好上述病种门诊治疗补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标准及检治报销范围
具体详见附件1。
二、补偿标准
慢性肾功能不全为I类特殊疾病,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甲状腺功能减退为Ⅳ类特殊疾病,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500元。
三、认定办理及补偿系统操作
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认定工作由县及县以上有资质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办理流程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补偿系统操作具体详见附件2。
四、其他
2016年6月10日对全市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特殊疾病模块统一进行数据库更新升级工作。新的慢性病诊断标准和检治范围于2016年6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
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柳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赵毅明珠、廖儒飞;联系电话:2082267、2082257;电子邮箱:lzstsjb@126.com;系统操作问题请与3599694联系。
附件:1.新增特殊疾病诊断标准及用药报销范围
2.新农合特殊疾病系统补偿操作流程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