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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标准

       城乡医疗救助原则上实行年度一次性救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设置起付线,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个人承担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