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5日 来源: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3907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实际受益水平,促进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经研究,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00元调整6000元,请遵照执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财政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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