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6日 来源:荆门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408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实现全市贫困对象如期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根据《荆门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荆发〔2011〕20号)、《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荆发〔2015〕12号)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扶贫开发成效
——减贫步伐加快。坚持产业第一、能力至上,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市实现15.9万人脱贫,贫困人口下降率为50.15%,老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11年至2015年由7953元增加到13282元,增长率为67%。210个贫困村,通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0 %;安全饮水覆盖率达50%;贫困村通电率达到100%;看病、上学、通信等条件进一步改善。
——减贫合力增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五年累计实施108个村整村推进,整合投入扶持资金20535万元,实施项目410个。其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6209万元,实施项目121个;投入产业发展14326万元,实施项目289个。实施5个乡镇连片开发项目,整合资金14750万元,实施项目61个,覆盖15个村。柴湖振兴发展战略上升为省级战略,投入9亿多元,通过区域整体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全面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学校实施补贴政策全覆盖,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56期,参训人员达到45600人次。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市县两级组派“部门+企业”的扶贫工作队与210个贫困村、机关干部与7万贫困户建立帮扶关系,实现全覆盖。全市498家企业与贫困村建立共建关系,投入资金187122万元,为我市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扶贫机制创新。体制机制瓶颈逐步突破,精准扶贫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出台《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建立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退出激励机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考核办法,积极探索整村推进、驻村帮扶、龙头带动、能人带动、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模式。
——责任和保障强化。扶贫组织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建立了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按照统一模版绘制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形成了市级指导、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乡(镇)、村制定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建设规划,形成了科学的规划体系。
(二)“十三五”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挑战
贫困存量大,扶贫进入决胜期。2014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村210个,贫困人口(静态人口)219282人。到2015年底,全市还有省级重点贫困乡镇10个、重点老区乡镇10个、贫困村206个。贫困人口存量仍有15.9万人。2016到2020年,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补齐“短板”,实现贫困对象全部脱贫,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败。
脱贫难度大,扶贫进入攻坚期。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逐步摆脱贫困。剩下的贫困村多是“老大难”,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因灾致贫、缺劳力、缺智力、缺技术致贫成为主要因素,传统的减贫措施释放的减贫边际效应递减,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和攻坚拔寨重要时期。
脱贫基础不牢,扶贫进入巩固期。脱贫人口收入虽然跨越贫困线,但由于自身发展能力不强、致贫因素没有完全消除,一遇灾害和重大疾病,极易再度陷入贫困,扶贫开发既要解决存量又要控制增量,不断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扶贫开发手段方法与“精准化”要求不相适应,扶贫进入创新期。扶贫开发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和精准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手段缺乏,贫困统计、监测及信息化管理滞后,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手段,以适应精准扶贫的需要。
(三)“十三五”脱贫攻坚具备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国家、省战略布局聚焦精准扶贫。党中央、国务院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脱贫攻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把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和基本标志,进一步强调了脱贫攻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许多实举措、硬政策。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向全党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动员令。省委、省政府提出“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出台《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从教育、医疗、五保、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保障贫困人口的安全网络,从产业发展、能力提高等方面建立开发脱贫、直扶到村到户到人的持续发展机制,有效推进资金、项目、技术、要素覆盖贫困地区、直扶贫困人口。中央、省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台和叠加,将为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资金、项目的硬支撑。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劲支撑。“十二五”以来,荆门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发展后劲显著增强,“十二五”时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2015年达1388亿元,人均GDP达到7200美元。长江经济带、汉江经济带对荆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中国农谷、大柴湖振兴发展两大战略正在向纵深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我市成为全省首个整市推进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加快推进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将把我市贫困地区和群众引入加快发展、脱贫致富的快车道。
精准扶贫的实践探索为脱贫攻坚奠定扎实基础。全市完成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做到贫困人口和人口结构清、贫困程度清、贫困原因清、有无脱贫能力清;市、县(市、区)、乡(镇)、村以及行业部门实行挂图作战,明确精准扶贫目标路径;出台《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及各项配套措施,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N”支撑体系;建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制定行业部门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提高精准扶贫效率。
脱贫攻坚合力和贫困对象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大氛围已经形成,关注贫困、参与扶贫成为全社会共识。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发展、摆脱贫困的愿望更加强烈。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坚持“五个统筹”(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统筹、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资源开发与绿色发展统筹、脱贫攻坚与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做到“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着眼“三个全部”(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乡镇全部“摘帽”),实现“一个率先”即:在全省插花贫困地区率先实现精准脱贫、提前同步小康。“十三五”脱贫攻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合力攻坚。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坚持县负主责,上下联动。突出县(市、区)战区功能,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全市统筹、县抓落实、镇抓实施、工作到村、扶贫到户。
——坚持人民主体,强基固本。输血与造血并重,尊重并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坚持发展主题,改革创新。始终以发展理念抓扶贫、以发展带动脱贫。稳步推进扶贫改革,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探索脱贫攻坚新途径。
(二)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和对象
脱贫攻坚重点区域为:省级重点插花贫困乡镇、老区乡镇和市政府确定的市级重点贫困乡镇。包括:京山县绿林镇、坪坝镇,沙洋县曾集镇、官垱镇、高阳镇,钟祥市柴湖镇、丰乐镇,东宝区栗溪镇、马河镇、子陵铺镇等10个省级重点贫困乡镇;京山县新市镇、罗店镇、永隆镇,沙洋县毛李镇、五里铺镇,钟祥市客店镇、冷水镇、九里回族乡、长滩镇,东宝区仙居乡等10个重点老区乡镇;掇刀区团林铺镇、屈家岭管理区罗汉寺办事处,漳河新区漳河镇等3个市级重点乡镇。
脱贫攻坚基本对象为:2014年建档立卡的210个贫困村和219282名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210个贫困村中,京山县61个、沙洋县38个、钟祥市74个、东宝区21个、掇刀区10个、漳河新区6个;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脱贫攻坚核心任务。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消除贫困,确保2020年实现全市同步小康。分阶段安排为:到2018年,实现2014年建档立卡的全市21928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10个贫困村脱贫全部“销号”,10个贫困乡镇脱贫全部“摘帽”;2019到2020年,不断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缩小发展差距,实现贫困地区和人口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1.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实现8万名有发展能力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易地搬迁脱贫一批,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工程,帮助2万名贫困人口安居脱贫;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现2万名未成年贫困人口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培训转移劳动力3万人;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实现7万名丧失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2018年以前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主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收入水平超过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70%;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相应纳入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达到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农村残疾贫困人口普遍纳入农村社会保障范围,有劳动能力的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人群,重点扶持确保全部实现脱贫。到2020年,贫困人口收入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过上小康生活。
2.贫困村全部“销号”。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从2016年起,每年实施70个左右贫困村脱贫攻坚整体推进,每村整合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到2018年对全市2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并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饮水工程,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其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70%。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向小康村跨越。
3.贫困乡镇全部“摘帽”。实施连片开发工程,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到2018年实现10个贫困乡镇全部“摘帽”,老区乡镇得到有效扶持。到2020年,贫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小康水平。
三、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构建产业支撑
1.发展特色种养加工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思路,以资源禀赋为基础,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计划,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重点扶持发展以马铃薯、甘薯、设施蔬菜和优质稻为主的种植业,以牛、羊、生态鸡为主的生态畜牧业,以龟、鳖、虾为主的特种水产业,以优质林果、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发展香菇、板栗、葛粉、油茶、核桃、花卉苗木等优势农产品和野鸡、野鸭、鹧鸪、蓝孔雀等特色野生动物养殖。充分发挥农业现代化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农业合作组织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大力推广“一高三新”种养模式,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吸纳贫困农户参股、贫困人口务工,带动贫困户增收。积极推动贫困村农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农业合作组织对贫困户的帮扶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组织化程度。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每个贫困乡镇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2.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科学编制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整合旅游资源,打破区域界限,推进新型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建设;设立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基金,鼓励旅游资源、扶贫资金入股参与旅游开发。在老区和重点贫困乡镇中,探索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把绿林镇、马河镇、栗溪镇、曾集镇、客店镇作为旅游脱贫试点乡镇,发展生态休闲、乡村文化、特色旅游等项目。到2018年,在老区和重点贫困乡镇中至少扶持发展5个乡村旅游脱贫示范镇,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中扶持10个乡村旅游脱贫示范村、300个旅游脱贫示范户。实施“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开展旅游创业诊断式培训,提高其造血功能。落实好国家对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贫困群众通过发展旅游扶贫获得稳定收益。
3.实施“互联网+”扶贫。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网络建设的农家店、村级党员活动中心和网格化管理中心等现有资源,在贫困村建设210家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电子商务贫困村全覆盖。支持供销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完善网购、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推进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结合农村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电子商务培训,5年培养1000名电商人才。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每个贫困村开办1-2家示范网店。
4.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银行、保险、担保及小微金融组织对贫困村的覆盖面,创新支持贫困地区小微企业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创业等金融服务产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实名制就业服务,在全市贫困村开展“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活动。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服务业,扶持农产品经营组织和专业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强农机、农技、疫病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活动,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实现农业技术指导对贫困村直通直联服务。鼓励物流、快递公司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
(二)改善基础设施
1.实施通路工程。实施通村道路硬化工程,实现全部贫困村村部、已完成集中安置的居民点和所有20户以上的自然村(组)通沥青(水泥)路,提高通村路、产业路通达标准,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合并的村纳入“村村通”计划范围,并给予补助。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构建贫困村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建立村组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村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2.实施通水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集中供水工程、改扩建水厂,延伸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及打水井、建水窖等方式,确保2018年底全面解决13.97万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强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优先将贫困村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纳入省级项目、争取纳入中央项目维修养护和建设范围。加大市、县投资力度,集中“一事一议”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每个贫困村投入不少于350万元项目资金,实现旱涝保收。
3.实施通电工程。按照有电可用、用得起电的要求,优先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提高贫困村用电安全等级和用电质量,投入1.8亿元用于2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电网“低电压”和“卡口”改造。2016年底以前解决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生活用电问题,2017年底以前解决所有贫困村生产用电问题。大力推进光伏扶贫,整合资金8000万元,在210个贫困村每村建立一个光伏发电站,带动贫困户受益。
4.实施通网工程。加快贫困村邮政、通讯、广播电视和宽带网络建设,让贫困群众用得上、用得起。2018年以前实现210个贫困村数字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响”,通信光缆、网络信号覆盖率达到100%,发挥邮政渠道网络资源优势,为贫困地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邮政服务。
5.实施搬迁工程。在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人口,采取集中安置、插花安置、园区安置、基地安置等方式,有计划地向城镇和新农村社区集中。支持各类工业园区购买迁村腾地指标,吸纳贫困人口到工业园区就业、落户。五年实现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加快建设柴湖移民新城,打造全国移民示范区。
6.实施安居工程。编制贫困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人口空间布局,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整合相关涉农项目和资源集中用于贫困户,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7年底以前全面解决贫困户居住危房问题,实现有稳定安全住房的目标。
7.实施生态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向贫困地区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设立生态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把推动脱贫攻坚与生态立市结合起来。在全市2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八项行动计划,创建生态建设示范村。保护历史古迹、古村落、古树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人居环境。搞好“四旁”绿化,建设美丽乡村。
(三)完善公共服务
1.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提高新农合报销水平。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加大配套投入力度,优先支持贫困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确保到2016年底以前实现全覆盖。推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援助贫困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贫困乡镇卫生院建立医疗联合体。每年从市、县两级选派100名医生到贫困乡镇卫生院工作,从贫困乡镇卫生院选派一定数量的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免费进修培训。“三支一扶”、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重点向贫困乡镇卫生院倾斜,每个贫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引进1名“三支一扶”或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提高贫困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补助水平。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由县级财政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2.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8年底以前完成所有贫困地区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实现寄宿制学校有宿舍、有食堂、有自来水、有洗浴设施、有厕所等“五有”目标。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9+3”教育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标准进行补助。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并每生每学年发放1500元助学金。对10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首年入学给予3000元财政补贴。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确保贫困家庭残障子女免费接受教育。建立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机制,对贫困家庭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毕业的下一个年度内必须推荐就业。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
3.推进保障扶贫工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救助和五保保障范围,实行动态条件下应保尽保。建立低保标准、五保供养标准法定量化的调整机制,实现农村低保五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统一。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贫困乡镇敬老院和贫困村老年人照料中心建设。2018年,在126个贫困村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020年,实现贫困村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全覆盖。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服务机制,推动“希望家园”、留守儿童服务站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农村失独贫困家庭扶助制度,提高扶持标准。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四)加强能力建设
1.大力实施技能培训计划。以县为主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都有一个“明白人”,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批脱贫致富能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向贫困村倾斜,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能力。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2.大力实施创业推进计划。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培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创办企业。健全与扶贫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增收激励机制,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扶贫对象参与创业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
3.大力实施科技驱动计划。鼓励支持科教文卫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培训、结对帮扶、试点示范等活动,为贫困村提供便捷有效服务。促进科技资源配置与脱贫攻坚直接挂钩,实现科技入户率达到100%,对贫困村农业技术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2-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乡镇建成2-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4.大力实施扶志行动计划。脱贫攻坚工作既要送温暖,更要送志气、送信心,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从精神上立起来、强起来。通过评选脱贫典型、扶贫典型,开展寻找最美扶贫人、讲述扶贫脱贫故事等系列活动,着力营造凝聚人心、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通过精神文化扶贫,帮助贫困地区、贫困户实现“富口袋”与“富脑袋”、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的统一。
(五)创新体制机制
1.创新财政保障机制。建立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市、县两级每年财政收入新增部分按不低于15%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纳入预算。建立政府主导的扶贫产业基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改善。建立扶贫投入县级整合平台,下放审批权限,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制度。建立县审批、市备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省切块到县的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增强县级资金项目安排的针对性、有效性。
2.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能力和资金需求的做到全覆盖,实行“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力争每年全市扶贫小额信贷达到1亿元。县(市、区)财政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易地搬迁贷款、贫困家庭高等教育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损失给予补偿。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先向贫困村倾斜,防范贫困户农业生产风险。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3.创新社会参与机制。突出市场主体带动作用。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和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进入贫困乡镇、村投资兴业,落地项目力争达到100个。广泛开展“村企对接”活动,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兴办基地、流转土地,实现互利互赢、共同发展。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口用工,增加收入。支持1000名本土成功人士带资带智带项目回归,带动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脱贫致富。深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结对帮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老促会、扶贫基金会、慈善总会等社团组织促进作用,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组织金融、保险、电力、通信等行业及市属国有企业帮助贫困村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
4.创新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全面盘活贫困村集体资产,将大部分资产收益折股到户。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政策优先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全覆盖,支持各地将迁村腾地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在市内调剂使用,新增用地指标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助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对有劳动能力但缺乏智力、有生产资料但缺乏劳动能力、有生产资料但身体有病的贫困户,推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带动贫困户脱贫。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资源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农业项目,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并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行按股优先分红。对该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农业项目给予资金、贷款贴息等支持。
5.完善扶贫绩效监管机制。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减少相关部门专项考评,建立以绩效审计为重点的综合审计制度。认真查找财政扶贫资金运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估等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察等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用于精准扶贫。
四、组织领导与实施保障
(一)构建责任体系
按照市级指导、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委政府主体作用、行业部门支持作用、工作队帮扶作用落到实处,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联动的精准扶贫责任链条。把脱贫攻坚成效作为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完善扶贫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开展专项考核,重点考核减贫人口数量、贫困群众增收、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保障状况等情况。每年开展行业部门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推进脱贫攻坚阶段性目标如期完成。
(二)构建规划体系
精心编制脱贫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加强规划评审工作,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围绕脱贫规划,策划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和省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绘制精准脱贫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构建工作体系
适应脱贫攻坚需要,推进扶贫工作法制化、信息化、现代化。制定和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分配、使用、立项、审批、实施、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规程,规范资金运行、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科学性。按照全面监测、信息准确、动态监管、管理精细的要求,切实加强扶贫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夯实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精准管理的基础。建立电子档案,纳入贫困对象信息系统,实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薄、县有档、全市“一张网”,按照“脱贫即出,返贫纳入”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扶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运用,充分发挥监测数据在减贫成效、工作进程、监管考核、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扶贫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能人当家”。对新考录且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有计划安排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工作一年;对市、县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贫困乡镇、贫困村挂职锻炼两年;坚持“大学生村官”优先向贫困村选派。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绩突出、实现脱贫“销号”的村干部,在招录乡镇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强贫困村党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完善村“五合一”中心服务功能,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能力和素质。
附件:1.脱贫攻坚重点项目一览表
2.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
附件1
脱贫攻坚重点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资金来源 | 实施部门 |
1 | 整村 推进 | 210个贫困村 | 围绕“九有”标准每年实施70个左右贫困村脱贫攻坚整体推进 | 2016-2018年 | 105000 | 财政专项资金、部门资金和社会资金 | 扶贫部门 |
2 | 易地扶贫搬迁 | 各县(市、区) | 完成10000名贫困人口易地搬迁 | 2016-2020年 | 130000 | 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机构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长期贷款、农户自筹 | 发改、扶贫部门 |
3 | 危房 改造 | 各县(市、区) | 完成10000名贫困人口危房改造 | 2016-2017年 | 26000 | 中央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省、市配套资金,县级整合资金 | 住建、扶贫部门 |
4 | 产业 培育 | 全市 | 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计划,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 | 2016-2020年 | 100000 | 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资金、小额信贷、招商引资 | 农业、林业、水产、商务、外侨旅游、畜牧兽医、扶贫等部门 |
5 | 乡村旅游扶贫 | 相关县(市、区) | 扶持发展绿林镇、马河镇、栗溪镇、曾集镇、客店镇5个示范镇,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中扶持10个示范村、300个示范户 | 2016-2018年 | 50000 | 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资金、招商引资 | 外侨旅游、扶贫部门 |
6 | 电商 扶贫 | 各县(市、区) | 在贫困村建设210家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5年培养1000名电商人才 | 2016-2020年 | 200 | 整合资金、电商企业投资 | 商务、扶贫部门 |
7 | 光伏 扶贫 | 各县(市、区) | 在210个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不低于50kw的光伏发电站 | 2016年 | 10000 | 整合专项扶贫资金、驻村部门和企业帮扶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新能源涉农资金、小额信贷资金等 | 扶贫、发改部门 |
8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各县(市、区) | 对7万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高保障标准 | 2016-2020年 | 35000 | 财政转移支付 | 民政、扶贫部门 |
9 | 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 各县(市、区) | 解决全市13.97万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工程问题 | 2016-2018年 | 12400 | 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资金 | 水务、扶贫部门 |
10 | 贫困村电网改造 | 210个贫困村 | 实施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解决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 | 2016-2018年 | 18000 | 中央资本金、银行贷款、政府补助、企业自有资金 | 荆门供电公司 |
11 | 大柴湖振兴发展 | 大柴湖开发区 | 详情见《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
附件2
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
脱贫时限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贫困 人口 (人) | 贫困 村 (个) | 贫困 乡镇 (个) | 贫困 人口 (人) | 贫困 村 (个) | 贫困 乡镇 (个) | 贫困 人口 (人) | 贫困 村 (个) | 贫困 乡镇 (个) | |
京山县 | 11363 | 21 | 0 | 11363 | 20 | 1 | 11363 | 20 | 1 |
沙洋县 | 21500 | 13 | 0 | 21500 | 13 | 2 | 13296 | 12 | 1 |
钟祥市 | 16159 | 28 | 0 | 18668 | 28 | 1 | 8915 | 18 | 1 |
东宝区 | 6461 | 7 | 1 | 4600 | 8 | 1 | 2430 | 4 | 0 |
掇刀区 | 2349 | 4 | 0 | 2549 | 5 | 0 | 0 | 0 | 0 |
漳河新区 | 1200 | 2 | 0 | 1800 | 3 | 0 | 0 | 0 | 0 |
屈家岭 管理区 | 1265 | 0 | 0 | 1210 | 0 | 0 | 1384 | 0 | 0 |
小计 | 60297 | 75 | 1 | 61690 | 77 | 5 | 37388 | 54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