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来源:内江市医保局网站 浏览次数:3658
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制两档”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制”是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档”是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二档(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根据国务院和省上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要求,我市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镇医疗保险一档大病保险,是大胆探索和创新,经过一年的运行,成效明显,受到了省人社厅、省保监局和省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评价。
1.参加“大病”人员范围广。凡是参加内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人员(含单位和个体)均参加大病保险。
2.“大病”种类不限。“大病”没有限定病种,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多次住院在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累计超过7500元,按大病医疗保险实行超额累计分段报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0.75万元至3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80%;超过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90%。
3.参加“大病”个人不缴费。“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80元/每人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4.规范报销程序。“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和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在医疗机构按政策实行一单制刷卡结算,方便患者。
至2015年底,全市参加一档大病保险人员38.12万人,享受大病保险赔付7150人次,赔付金额1777.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