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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转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式 解决好民政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市民政局针对民政部门对重特大疾病患者信息不掌握,患者对政策不了解,救助面窄的实际,及时提出将转变救助方式,由患者申请救助变为民政部门主动救助。经报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7月14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人社和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直接面对患者的优势,每月20日前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符合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人员信息,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及时主动与符合救助的患者联系,主动上门为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充分发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对贫困患者“救急难”的作用。针对患有罕见病、奇病、怪病治疗费用较大的患者和由于住院治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较大,可能导致患者因贫弃医或家庭崩溃以及处在家庭崩溃边缘的两种情形,采取医疗费用预付制或视情况适当放宽救助病种给予救助,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更好地普惠全市贫困患者,杜绝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弃医”现象发生。自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开展救助35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29.03万元。(2014年1-6月份开展救助7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20.07万元)。(市局社会救助科  董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