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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墨江县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自2007年正式实施以来,不断加以推进,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灵活救助方式,有效缓解贫困群众看病难问题,使部分城乡贫困群众从中得到实惠,维护了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政策依据,结合本县实际积极起草出台《墨江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一是简化救助手续,提高救助实效。凡是救助对象、救助病种符合救助条件的,均凭当年病例诊断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特事特办,随到随批,及时给予一次性的医前、医中、医后定额救助,救助资金打卡发放,情况特殊的采用现金发放;二是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病种。把城乡低收入患者和地方慢性病医保病种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三是资助参保参合,提高报销比例。民政、劳动、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按照《参保参合》有关政策规定,资助城乡“三无人员”,城乡困难低保户等重点保障对象“参保参合”,为其代交个人缴费部分,不断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和减轻个人负担;四是积极筹集资金,除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我县的专项医疗救助资金外,争取县级财政支持,方便群众求助;五是加强督查,坚持月报制度。同时,对医疗救助资料坚持以户建档、规范管理。

  三、措施得当、成效显著

  2009年1-10月,县民政局已经按照《墨江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实施了救助,共计救助6916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80.4万元,其中为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对象缴纳参合资金136万元。


    (墨江民政局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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