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 来源:普洱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网 浏览次数:2477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困难,思茅区新出台了《思茅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新的医疗救助制度政策上有突破,操作上更规范,程序更简化,并做到了医疗优待、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相结合,切实提升了医疗救助工作实效。
一是医疗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化。统一了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标准、救助方式及救助程序。
二是救助内容从大病救助转变到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相结合上来。在继续做好大病救助的同时,通过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相结合,兼顾到了小病医治和慢性病救治。
三是扩大了救助范围,将城市低保边缘困难人员以及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为了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将低保边缘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四是救助手段上做到医疗救助与相关保障制度相结合。充分利用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由民政部门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低保对象免费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使城乡困难人员享受双重救助。
五是改进救助资金结算方式。实施“一站式”医疗即时结算服务,实施现场住院报销救助,简化了救助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增强了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思茅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