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9日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3711
一、下载前请认真阅读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1、请填全异地三所定点医院;
2、异地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公立医院;
3、异地定点医院须在异地所居住城市选取。
表格1:异地安置、长期驻外申请表
表格2:异地科宣传单
表格3:外伤及特殊说明材料
二、为简化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报销流程,使患者不再为报销医疗费而奔波,现异地人员可办理葫芦岛银行储蓄卡账户及账户收支短信通知业务。开通此业务后异地报销患者可直接通过葫芦岛银行网点领取报销费用,也可凭此银联卡在异地跨行取现(异地取现手续费自付,开卡需要患者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表格1:异地人员置办银行卡委托单
三、辽宁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须知:据辽宁省《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5〕16号)文件规定,解决省内异地安置及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就医资金垫付和往返报销问题。2016年1月1日起,省内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铁岭、盘锦、营口、葫芦岛9市已成功搭建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表格1:辽宁省异地人员葫芦岛结算告知书
表格2:葫芦岛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告知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