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来源:陇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浏览次数:6051
陇办发〔2015〕40号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扎实推进特困片区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等十九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陇南军分区、武警陇南支队,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陇南各单位:
《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扎实推进特困片区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建设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委农办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扶贫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文广新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村级文化场所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关于精准扶贫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扶贫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监分局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局市扶贫办关于陇南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市林业局市委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乡村旅游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关于扎实推进特困片区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25个特困片区生存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落后、产业基础薄弱,集中了全市76%的贫困村和60%的贫困人口,是全市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增强扶贫攻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特困片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15年到2020年,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坚持先难后易、先扫盲区、先补短板、合力攻坚的原则,将片区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全力以赴打好特困片区扶贫攻坚战。每个县区原则上每年主攻一个特困片区,每个特困片区实施年限为三年,第一年集中攻坚,第二年配套完善,第三年整体提升,做到打造一片、完善一片、交账一片、放手一片、示范一片;到2017年,基本完成特困片区集中攻坚任务,基本补齐发展短板,片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再经过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所有片区实现脱贫目标,把特困片区打造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富民产业初具规模、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的精准扶贫示范区,发展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主要措施
(一)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把路、水、电、房、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特困片区扶贫攻坚的首要任务,以扶贫整村推进为平台,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特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特困片区建档立卡贫困村整村推进全覆盖,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实施特困片区贫困村通畅工程,完成75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道硬化工程,确保片区所有贫困村通水泥(沥青)路,村组道路、村内巷道硬化率和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整流域整片区实施安全饮水项目,完成安全饮水工程513处,解决片区内9.2万户、38.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使片区贫困群众都能喝上方便、稳定、安全的饮用水;加快特困片区危房改造步伐,完成片区危房改造6.25万户,基本实现片区群众居住无危房;加快实施特困片区电网升级改造,实现片区农户安全用电全覆盖,动力电到所有贫困村;加快特困片区宽带网络建设,实现片区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优先实施特困片区易地搬迁工程,完成易地搬迁1.05万户、4.23万人,努力实现应搬尽搬。
(二)培育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围绕“四产区、五基地、多片带”的总体布局,优先扶持发展以核桃、花椒、中药材、畜牧养殖等为主的优势主导产业,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电商扶贫、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建立规模化标准生产基地,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优势村。依托贫困村资源禀赋和贫困户自主意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扶贫贴息、财政补助、“三权”抵押贷款等政策,加快培育发展“一村一品”,实现片区贫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产业扶持项目到户全覆盖。积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稳定增收。
(三)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广播电视户户通、便民超市、信息网络、金融服务等全覆盖,有条件的贫困村实现幼儿园、村小学或教学点全覆盖。认真落实教育惠民扶助政策,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从根本上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充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着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四)加大项目资金投入。按照“集中攻坚、定点消除”的目标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原则,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做到规划跟着片区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将90%以上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80%以上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向特困片区,将省上整合下达的“1236”扶贫攻坚资金集中用于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把项目计划审核汇总关,将部门资金向特困片区倾斜投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拓展社会帮扶渠道。健全完善双联帮扶机制,将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市、县区有实力的单位安排到特困片区最边远和最贫困的村,确保实现对片区贫困村、贫困群众双联帮扶的全覆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深化拓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东西协作等帮扶模式,将国家对口帮扶、东西协作帮扶以及市内外社会帮扶力量向特困片区倾斜安排。建立社会帮扶平台,引导支持慈善机构、民营企业、爱心人士和扶贫志愿者对特困片区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
四、实施时限
在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启动武都区洛塘片,宕昌县南阳片、理川片,礼县崖城片、洮坪片,西和县洛峪片,文县碧口片,康县豆坪片,两当县站儿巷片,徽县虞关片,成县鸡峰片;2016年启动武都区隆兴片,宕昌县车拉片,礼县白河片,西和县晒经片,文县临江片,康县阳坝片,徽县麻沿片,成县二郎片;2017年启动武都区马营片,宕昌县新寨片,礼县大滩片,西和县大桥片,康县店子片。武都区、宕昌县、文县要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以四个藏族乡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扶贫攻坚任务。通过努力,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25个特困片区集中攻坚任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谋划,专题部署,真正做到工作部署上重点研究,政策资金上加大倾斜,干部配备上优先加强。坚持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包抓特困片区制度,市、县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抓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片区,坚持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事项亲自协调、任务落实亲自过问、项目资金亲自整合,把特困片区扶贫攻坚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以钉钉子的精神和从严从实的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特困片区集中攻坚实施年度计划,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到村项目优先列入当年计划,尽快启动实施,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配套资金保障;扶贫部门负责整村推进项目的论证立项和实施;交通部门负责通村公路、村组道路项目;水务部门负责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发改部门负责易地搬迁项目;住建部门负责危房改造项目;农牧、林业部门负责做好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富民产业培育等工作,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和“一池三改”等项目;发改、电力部门负责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工信部门会同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牵头抓好通讯网络建设工作;国土、水保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人社、教育、扶贫等部门负责实用技术、劳务技能等培训项目;教育部门负责抓好教育扶贫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金融部门负责农村产权确权交易、扶贫小额信贷和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文广部门负责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工作。其他部门都要立足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为特困片区扶贫攻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年度考核由市扶贫攻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由市督考办具体负责实施,采取日常检查、季度督查、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办法,全力跟进,严格考评,兑现奖罚。加大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把特困片区扶贫攻坚成效作为检验和考核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着力在特困片区扶贫攻坚战场上培养干部、考察干部、选拔干部,把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各级干部在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中主动作为,建功立业。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特困片区扶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
市水务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解决79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1.07万贫困户、48.8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底,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90%,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1.2015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212处,解决全市2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76万户、12.2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2.2016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310处,解决全市3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4.2万户、18.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3.2017年,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安全工程276处,解决全市27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4.11万户、18.0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4.2020年前,通过巩固提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体系,保证水量、提高水质,使贫困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主要任务:提升供水保障率,以县域为单元,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城镇乡村同网、水源互备、工程联通、升级联网,保障供水需求;提升水质达标率,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实现千吨万人以上水厂常规性水质化验全覆盖,对单村单井工程和一家一户场窖工程推广安装纯净水设施,每县区建立一个标准化水质检测中心,加密抽验频次,保障供水安全;提升管理水平,研发建设“纵向到户、横向到工程”的在线监测信息化管理网络。同时明晰饮水安全工程产权,落实专管机构,强化管护责任,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二、主要措施
(一)保证资金投入。实施贫困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投资由中央和省级筹措解决。2015年以后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费用由省上统筹解决,不增加贫困户负担。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发挥水利投融资平台作用,利用国开行贷款解决缺口资金问题。
(二)优化设计方案。选择有较高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对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设计,多方案比较,多措施论证。对通过管网延伸、配套完善的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必须设置净化消毒设施;科学布设村级管网,保证入户工程实施;推广先进施工工艺,提高场窖工程建设水平。
(三)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当年安排的项目当年完成”的目标,将工程建设任务细化到村,工期细化到旬,责任靠实到人。全面实行公示制,坚持开工前和竣工后两公示,将责任主体、建设计划、补助政策、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双联”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
(四)强化技术服务。市水务局将抽调技术人员,蹲守各县区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工程现场帮助指导,提升规划设计质量和精度。同时组织市、县区、乡镇各级水利干部,深入贫困乡村施工一线,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指导。
(五)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明晰工程产权,逐项落实管护主体。推进小型工程产权改革。建立市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加强汇报衔接,争取将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范围。
(六)强化水质监管。以县为单元,建立标准化水质检测中心。千吨万人以上工程设立水质化验室,配备专职检验人员,确保水质常规检测常态化、全覆盖。对单村单井小型供水工程水质定期抽验。对水窖供水工程配备小型家用净水设备。
三、责任分工
(一)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县区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年度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市上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
(二)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作。发改部门负责项目报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审核、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及运行管理;卫计部门负责卫生学评价、水质监测、卫生监督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提出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村到户计划,做好工程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做好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
四、完成时限
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完成2015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2016年到2017年底,完成58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8.31万户、36.58万贫困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020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进一步强化,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全面建成覆盖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检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检查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实行验收销号制。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甘发改农经〔2007〕981号),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采取由县级全面验收、市级重点验收、省级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验收。县级验收由县区水务等部门、农民代表逐工程、逐村逐户验收。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逐项验收,场窖工程逐户验收。市水务局等部门对千吨万人以上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重点验收,对贫困户入户工程进行抽验。
市发展改革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实施全市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电网工程,改造提升动力电已覆盖贫困村的供电能力,加快动力电未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用两年时间全面解决涉及15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91个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问题。到2016年底除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自然村外,实现三相动力用电入自然村的工作任务,实现贫困村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约2千伏安的目标。
2015年贫困村动力电覆盖项目解决涉及2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92个贫困自然村(即:武都区有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7个贫困自然村;康县有1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5个贫困自然村)的动力电覆盖问题。工程实施完毕后,预计到2015年底,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94.05%。
2016年贫困村动力电覆盖项目解决涉及12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99个贫困自然村(即:宕昌县有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5个贫困自然村;礼县有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1个贫困自然村;武都区有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31个贫困自然村;康县有5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39个贫困自然村;徽县有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贫困自然村;文县有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个贫困自然村)的动力电覆盖问题。
工程实施完毕后,实现全市13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5029个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100%,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动力电覆盖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程建设内容
2015年计划已落实,全市安排2048.37万元,专项用于贫困村动力电覆盖项目建设。建设区域重点为武都区、康县等县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与改造10千伏线路57.08公里;0.4千伏线路82.57公里;配电变压器70台,容量8450千伏安;户表改造3330户。
2016年计划在2015年新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中安排8373.40万元,继续专项用于重点地区贫困村动力电覆盖项目建设。建设区域重点为康县、礼县、武都区、宕昌县、徽县、文县等县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与改造10千伏线路250.61公里;0.4千伏线路265.66公里;配电变压器242台,容量18950千伏安;户表改造7425户。
(二)抓好项目前期,靠实相关建设条件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认真做好全市贫困村三相动力电覆盖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抓实开展项目现场踏勘、用电需求调查、线路走廊预留等工作,切实提高工程可研报告工作深度。根据贫困村动力用电现状和负荷发展需求,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及设备选型,强化对工程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和投资估算等方面的论证和审查,进一步靠实贫困村三相动力用电覆盖工程各项建设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积极汇报争取,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全力做好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的汇报衔接工作,争取省上在全省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上给予我市倾斜支持,确保全市贫困村动力电覆盖工程项目资本金需求。陇南供电公司要协调省电力公司以银行贷款方式落实好项目其余资金,督促县区供电公司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协调办理中央预算内资金拨款手续,按计划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工程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贫困村三相动力电覆盖工程建设管理,抓好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全面执行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并强化工程安全质量管控。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倒排时间,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三、责任分工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供电公司要将贫困村三相动力电覆盖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贫困村三相动力电覆盖工程实施进度,让贫困村老百姓尽快用上优质动力电,助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我市在2020年与全省、全国一道步入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市贫困村三相动力电覆盖农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和批复,并积极向省有关部委汇报衔接,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和投资计划转下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同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实施完毕后,配合开展工程省级总体验收工作。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及时协调解决贫困村三相动力电覆盖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征地困难、青苗赔偿、施工阻挡等问题,国土、规划等市县区相关部门负责前期路径协调、规划衔接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市发展改革委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工程总体验收工作。
(三)陇南供电公司负责严格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靠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好贫困村三相动力电覆盖工程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各县(区)供电公司开展工程建设、运营,配合法人验收等工作。
(四)县(区)供电公司负责及时受理承接乡、村及零散用户的三相动力用电报装需求,扎实开展贫困村动力电覆盖工程的施工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按期建成投运。
四、完成时限
2015年全市贫困村动力电覆盖工程计划于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2016年全市贫困村动力电覆盖工程计划于2016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五、检查验收
全市年度贫困村动力电覆盖工程实施完毕后,首先由陇南供电公司配合省电力公司于次年元月组织完成项目法人验收工作,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单项工程验收报告。
在此基础上,由市发展改革委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稽查、财政等部门开展省级总体验收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单项工程现场验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按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
市交通运输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通村道路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乡村通行环境,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6873”交通突破行动及精准扶贫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相结合,加快实施交通精准扶贫通村道路建设。到2016年底,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现“乡有客运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二)阶段性目标及建设任务
2015年至2020年,建设农村公路9489公里,其中建制村通畅工程6302公里、“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1000公里、农村路网改善工程2187公里,计划安排建设资金约49.1亿元。
1.建制村通畅工程(2015—2016年)
2015年—2016年,用两年时间重点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6302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1108个,争取补助资金约31.5亿元。其中:2015年实施通畅工程3200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639个,通畅率达到85.51%;2016年实施通畅工程3102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469个,通畅率达到100%。
2.“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2016—2020年)
按照省委、省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要求,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实施“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1000公里,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补助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工程直接费,平均每年安排200公里、建设资金约4000万元,解决18个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问题。
3.农村路网改善工程(2018—2020年)
从2018年起,用3年时间重点实施农村路网改善工程2187公里,安排资金15.5686亿元,升级改造一批重要的县乡道,适度推进县乡道路联网工程,加快推进“三路一危”(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以及危桥)改造,有序推进返砂通村油路改建,着力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效维修养护已建成的通村道路,巩固建设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切实考虑本县区实际需求,并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交通精准扶贫机制,把资金精准配置到位,提高扶贫攻坚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持续性。
(二)加大资金保障。通村道路建设资金主要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和银行贷款解决,不足部分通过地方自筹和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监督、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制,重点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全面实施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单位、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督,确保项目设计、施工质量以及工程进度。
(四)完善客运网络。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客运网络化建设,有序增加农村客运车辆和客运班线,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和有效融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优化农村客运运力结构,努力提高农村客运安全水平。
(五)强化养护管理。认真执行农村公路管理相关规定,建立通村道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责任,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确保农村公路管养责任、机构人员配置、制度执行、资金筹措、监督考核落实到位,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三、责任分工
交通精准扶贫实行政府主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行、多部门参与的管理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通村道路的各项政策和相关规定;负责通村道路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包括前期工作计划)的报批和下达,以及设计审批、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统计报表、交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县区政府是通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通村道路规划和计划审定、建设组织及征地拆迁、临时用地、料场征用划拨工作,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督导本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落实辖区内通村道路具体实施工作。
四、完成时限
2015年至2017年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2016年至2020年实施“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2018年至2020年实施农村路网改善工程。
五、检查验收
(一)日常检查督导。通村道路建设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考评制度。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各县区通村道路建设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
(二)组织实施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交工验收,质监、设计等相关单位参加,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通车满一年后,由项目审批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但必须执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一年质量缺陷责任期制度。
(三)严格质量标准。通村公路交竣工验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和《甘肃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交规划〔2006〕153号)、《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区政府要签订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
市建设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13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瞄准建档立卡的8.2万农村贫困危房户,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整村推进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各方支持与农户自身奋斗相结合,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全覆盖。从2015年开始,每年力争完成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2万户,到2017年力争完成6万户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安排25个特困片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不得给未列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农户安排。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全市精准扶贫管理平台和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已经建档立卡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的贫困危房户。
(二)规范程序,严格要求。按照“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和“先危房后旧房、先困难户后一般户”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贫困地区扶贫搬迁户的住房困难问题。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杜绝非贫困农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现象。细化“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及“县、乡、村”公示程序的实施措施,明确各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审核审批责任,尤其是县区建设部门履行好农户危房等级、贫困状况等方面的审批责任,采取向外公示、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统筹兼顾,差异补助。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积极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要通过政策宣传引导,鼓励通过国家补助和自身努力,实现危房改造目的;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农户,在国家和省上补助的基础上,要提高补助标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建成最基本的安全房、实用房、放心房。
(四)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注重科学选址,危房改造尽量利用闲置地和非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杜绝在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区、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建房,确保新建房屋安全,改造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最大限度提升改造效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严控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基本功能齐全、符合抗震要求。加强宣传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杜绝贫困群众因建房而加深贫困或返贫的现象发生。建立完善村镇建设管理员制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等技术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验收,不得享受国家补助,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实施效果。
(六)精细管理,加强督查。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化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有关信息全部归档,并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地将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录入信息系统,建筑节能示范户必须有一张反映维护结构节能措施的照片。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坚持实时动态录入,按工作进展及时补充完善农户档案信息,确保数据采集录入与工作进展情况同农户档案信息完全一致。及时查验农户档案信息,发现错误及时核实和纠正。建立一阶段一督查、一总结一通报的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七)强化监管,严肃纪律。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强化监管责任,做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对优亲厚友、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责任分工
坚持省里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市州协调推进、县区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和危房改造目标责任制。
市人民政府负责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核准、资金监管、进度监测、监督检查和对各县区进行绩效评价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并做好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建房规划设计、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配套资金落实、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市扶贫办负责确定危房改造年度精准扶贫范围,指导各县区扶贫办配合建设部门进行补助对象确认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制定、危房鉴定、危房改造对象审定、技术指导、竣工验收、资金监管及拨付、建立档案台账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群众发动、危房改造对象筛选审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从2015年开始,每年力争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2万户,到2017年完成6万户,到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由各县区住建部门牵头,会同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对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二)绩效评价。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参照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核规定(试行)》,评价县区年度绩效,全面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市委农办 市农牧局 市人社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农牧厅等部门《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培育多元富民产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特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减贫增收这个核心,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劳务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等富民增收产业,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阶段性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600元以上,比2014年增加1600元左右,其中:农业特色产业贡献58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82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15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5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5.5%。
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比2014年增加4000元左右,其中:农业特色产业贡献155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205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30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10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6%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市场导向,深化拓展“四产区、五基地、多片带”的总体布局,大力发展核桃、花椒、油橄榄、中药材、畜牧养殖、蔬菜、马铃薯、苹果、茶叶、苗木、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水产、养蜂、油用牡丹、玫瑰、魔芋等特色产品,促进特色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紧紧围绕“六化”目标,突出基地建设、科技管理、精深加工、品牌营销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提质增效措施,逐步解决瓶颈制约因素,推动特色产业转型跨越发展。以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特困片区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总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二)突出发展劳务经济。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瞄准贫困户的主要劳动力,通过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增加务工收入。鼓励能人带动务工,通过组织引导和奖励支持等措施,助推本地能人带领贫困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减少盲目性,增强稳定性。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畅通就地打工渠道,力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有1人能外出务工,有1人就地季节性打工,持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企业、专业大户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中小型农业机械,有偿提供代耕、代种、代收、代管的标准化、专业化服务,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长期稳定务工。吸引“乡贤”和能人回乡创业,制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探索走出一条劳务培训——返乡创业——发展经济的劳务产业发展新路子。
(三)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精深加工企业,带动核桃、花椒、油橄榄、中药材、马铃薯、茶叶、食用菌等产业深度开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积极推动油橄榄、茶叶等产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品牌,组团发展,做大做强。加强与市外农产品加工营销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原料生产或加工基地。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采取以奖代补或先建后补的办法,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改进农产品贮藏、保鲜、干燥设施和办法,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支持金融信贷、信用担保等政策向贫困村倾斜,扶持所有贫困村发展小微企业或工商户,优先支持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以手工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以“大众创业”促进“万户增收”。鼓励支持贫困户以生产要素入股等方式,兴办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健全“利益捆绑、责任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到2017年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7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比2014年增长40%;到2020年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实现翻番。
(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城乡商业服务网点、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坚持举办花椒、核桃、苗木、中药材、苹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电商对接洽谈会,搭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发展网上交易与配送,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加快陇南电子商务产业园、成县顺通电子商务物流园、武都区吉石坝物流园、宕昌县哈达铺物流园建设,鼓励支持物流企业在乡镇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到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全面提升产品仓储、运输、流通能力。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积极创造条件,扩大特色优质农产品外销。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搞活农村市场流通,促进农产品销售。着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全面实施125个旅游扶贫示范村项目,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美丽乡村游、生态休闲游、观光农业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使之成为贫困户增收新的增长点。
(五)提升农业科技扶贫能力。向贫困村派驻科技特派员,2017年前为每个贫困村派驻1名科技特派员,其中:市级选派132名、县区级选派929名、乡镇级选派232名,指导贫困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或创办产业项目。培育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培育2—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20个贫困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每个县区建成2—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为当地农业特色产业提供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贫困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为重点,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工作机制,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0人,实现“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目标。依托农业重大项目实施,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有1个科技明白人。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筹措资金为县区农技人员、贫困村和有上网条件的贫困户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基于无线网络的农技推广“云平台”,加强农牧、林业部门专家咨询服务热线,为贫困群众提供快捷的农业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富民政策等咨询服务。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年内全面完成所有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率达到23%以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开展集体林地股份制改革试点,加快林地流转,盘活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农村金融产品,延伸到村到户金融服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向贫困户全覆盖,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贷款贴息、双联惠农贷款、农村妇女小额贷款、扶贫村级互助资金和金融便民服务点实现所有贫困村全覆盖;认真落实好能繁母猪、马铃薯、冬小麦、玉米、中药材、苹果、肉牛、肉羊和设施蔬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引导贫困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贫困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或组建专业合作社,使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参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十到社”扶持措施,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社产品营销和辐射带动能力。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明晰产权,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按股分享经营收益。推进农村产权确权与抵押贷款交易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农民增收多元化。强化惠农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各项奖补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农民养老、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等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三、责任分工
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级协调推进、县区为责任主体”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
(一)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到县区,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限要求,抓好督导检查和考评。市委农办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农牧局负责特色农牧产业、农村改革等工作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林业局负责经济林产业发展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劳务经济发展方案制订并指导实施,市发改、科技、工信、质检、财政、商务、金融、供销、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对照精准扶贫到片到村到户名单和富民产业需求清单,确定主导产业,编制本县区富民产业扶贫规划;按年度倒排脱贫目标任务,制定本县区富民产业精准到村到户年度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更加精准的扶持措施,全面实施联村“四个一”和联户“三个一”增收计划。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在富民产业培育工作中要发挥“谋划、指导、监督”作用。
四、完成时限
到2017年底,农业特色产业覆盖建档立卡村比例达100%,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
至2020年底,建成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努力使贫困农村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水平等主要指标达到农村小康监测目标要求。
五、检查验收
市、县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加强对富民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验收。对产业培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验收。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县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好的县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与全年扶贫攻坚工作业绩考核挂钩。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要参与、配合地方政府和各级组织做好富民产业培育工作的检查验收。
市卫生计生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扶贫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6年完成105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16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职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17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到2017年完成九县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2015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15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105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新建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15年建设750个,2016年建设30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从2016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争取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15年至2020年,积极争取每年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17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18年至2020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15年起,组织实施全市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今年完成宕昌县、礼县2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到2017年底前完成9县区的重点专科建设,每个专科投入250万元,重点建设县级重症医学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紧缺专科。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2015年起,每年从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2015年起,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2015年起,每年选派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2015年起,对全市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2016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规范县区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县区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市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市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5.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市、县区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市民政局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7.各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区的实施。县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15年至2016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16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16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免费医学生。
4.2015年至2020年,为乡镇卫生院每年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达到3名;2020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15年至2018年,完成每个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6.从2015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
7.从2015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委、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进行检查验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检查。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督导检查。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相关县区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市县两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督导检查。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定期督查检查。
市文广新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村级文化场所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着力提升贫困乡村文化服务设施保障水平,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不懈推进文化扶贫攻坚,整合惠民政策、部门资源、乡土文体人才,建立常态化活动机制、设施集中管理机制,聚焦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简称“乡村舞台”)建设,切实把“乡村舞台”建成贫困村的理论政策宣传台、科技致富评比台、邻里和谐促进台、群众文化演练台、健身休闲运动台、村风文明培育台,提高贫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到2017年底,完成9县区未达标的10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完成1365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一)未达标的10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评估定级三级以上标准:站舍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县本级财政拨款0.5万元以上作为工作经费;专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其中有1名副科级的文化站长;年度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二)建成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到以下标准:表演戏台及文体广场(配备一定的体育健身器材);篮球场(有条件的可增设乒乓球、排球和羽毛球场);农家书屋(含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教育、培训、会议)室;文化宣传科普长廊(10米以上的宣传窗);每个行政村组建一支相对稳定、10人左右的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并配备乐器、服装等设备。
有条件的贫困村,可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村史室或民俗文化展览室、电子商务平台、电影放映场(室),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其它文化设施。
二、主要措施
(一)整合各类资源,抓好协同共建。立足实际,切实整合现有的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农家书屋、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科学普及的项目、资金、人才、设施等资源,充实“乡村舞台”建设内容,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调,集中力量完善已有的文化阵地,积极为村民组织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服务,实现共建共享。
(二)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按照“政府主导、多方筹措”的原则,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大对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的扶持力度。建设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投资为主,并采取乡(镇)、村级自筹、帮扶部门支持、社会各方赞助的办法,拓宽投资渠道,凝聚各方力量,为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能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舞台”建设任务落实。推广乡村旅游产业型、民俗文化传承型、综合文化服务型、生态文化致富型“乡村舞台”工作经验,提升建设质量水平。
(四)建管用并举,发挥最大效益。每个“乡村舞台”须配备1名由县级财政给予一定工资补贴的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乡村舞台”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建好用好“乡村舞台”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宣传工作动态,促进“比学赶超”。
三、责任分工
市、县(区)“乡村舞台”建设领导小组是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协调组织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市、县(区)党委宣传部门是“乡村舞台”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召集日常会议和有关重大会议,集中研究和解决有关问题。
市、县(区)文化部门是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乡村舞台”建设的主管部门。市、县(区)文化部门要按照分解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作战图、时间表,盯紧任务,对账销号,一个一个抓好落实。
市、县(区)组织、财政、文广、体育、科协、农办、文明办、教育、科技、人社、司法、农牧、卫计委、电商办、团委、妇联、文联是“乡村舞台”建设的协调联动部门。要按照“乡村舞台”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各自对口做好设施、队伍、保障、服务等工作,做好活动内容安排实施,依托“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平台,开展政策咨询、科技培训、文艺展演、电影放映、卫生保健、农民运动会、全民阅读等文化惠民服务活动。
县级政府是实施和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乡村舞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省上和全市的建设规划,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加大财政投入,靠实责任,有力推进。乡镇政府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乡村舞台”建设的实施主体,要精心组织,具体实施。
四、完成时限
从2015年开始,逐年分解任务指标,确保到2017年底按期完成10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365个“乡村舞台”达标建设任务。
2015年,全市完成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达标任务,完成450个贫困村“乡村舞台”建设任务。
2016年,全市完成4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达标任务,完成650个贫困村“乡村舞台”建设任务。
2017年,全市完成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达标任务,完成265个贫困村“乡村舞台”建设任务。
各县区每年建设任务由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下达。
五、检查验收
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检查验收工作与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乡村舞台”建设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同步进行。考核验收时,严格执行《甘肃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甘肃省“乡村舞台”建设考核标准(试行)》和《陇南市“乡村舞台”建设管理细则》,市、县(区)分别成立由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验收小组,在各级“乡村舞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县(区)自查、市抽查、省核查的方式,每年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情况、贫困村“乡村舞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逐级落实,并达到一定的覆盖面。其中,市州对县(区)的抽查面不得低于60%,县(区)对乡(镇)、行政村的验收达到100%,逐个检查,确保质量。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市上将进行通报,并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纳入下年度建设任务,组织重新检查验收。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农牧局 市扶贫办 市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强贫困乡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至2020年,瞄准全市64.37万贫困人口,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实施精准培训,累计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20万人次,新增技能劳动者15万人,实现贫困地区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使每个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拿到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到2017年以全市25个特困片区贫困人口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为重点,实施精准培训,3年累计培训10万人次,实现精准培训全覆盖;第二步,到2020年以新成长劳动力和贫困人口中有技能提升需求的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实施技能提升行动,3年累计培训10万人次,实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培训内容
1.就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利用农闲时间,针对农村劳动力不同技能水平开展电子商务、机械维修、服装加工、建筑、餐饮、家政服务、保健护理、老年人家庭护理、护工、药膳、中医推拿、旅游服务、保安、电焊等就业技能培训,尽可能把培训地点设在用工企业和村、社,使务农(务工)和技能培训“两不误”,实现技能和收入“两提高”。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各县(区)政府。
培训任务:每年培训11680人次以上,累计培训70080人次。
培训时间:15天
资金来源:就业专项资金。
2.“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主要是以农村“两后生”为对象,开展电子商务、资源环境、新能源、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物流配送、石油化工、建筑工程、农林牧渔、酒店及餐饮服务、汽车驾驶与维修等培训。以市场为导向,择优选择由人社、教育、扶贫部门认定的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就业率高的职业教育机构,通过2—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和1年期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培养持有毕业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技能人才,“双证”持有率达到100%,就业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
培训任务:每年培训11390人次以上,累计培训68340人次。
培训时间:2—3年。
资金来源:扶贫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
3.劳务品牌培训。主要是以我市特色劳务、电子商务品牌为重点,采取“滚动教学、适时鉴定”的方式,组织开展王牌网店、“陇原巧手”、保安、保洁、古典家具、建筑装饰、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应用、月嫂、牛肉拉面等培训。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妇联、各县政府。
培训任务:每年培训3800人次以上,累计培训22800人次。
培训时间:集中培训15天。
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或就业专项资金。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主要以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按照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不同的从业方向,开展农业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实习操作培训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普及,并开展政策扶持与跟踪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政府。
培训任务:每年培训1420人次以上,累计培训8520人次。
培训时间:7—15天。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新型农民职业培育工程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
5.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省级示范培训。主要是以25个特困片区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为主要对象,采取理论知识培训、实际操作训练、组织学员研讨和实地观摩等形式,开展机械加工类、种植养殖业、建筑类及餐饮服务类的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各县政府。
培训任务:每年培训4270人次以上,累计培训25620人次。
培训时间:集中培训10天。
资金来源:省人社厅筹集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
6.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是采取技术比武、名师带徒、离岗学习等灵活有效的培训形式,结合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各县政府。
培训任务:每年培训1040人次以上,累计培训6240人次。
培训时间:80个学时以上。
资金来源:就业专项资金。
7.创业培训。主要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以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市场营销等创业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采取模拟企业生产、交易、宣传、管理、财务等业务操作过程形式,根据培训对象的需求,分别开展GYB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 (创办你的企业)、IYB (改善你的企业)、EYB(扩大你的企业)、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各各县区政府。
培训任务:每年培训950人次以上,累计培训5700人次。
培训时间:集中培训10天。
资金来源:就业专项资金。
(二)工作要求
1.培训平台精准整合。依托现有的培训资源,按照培训对象各有侧重、培训资源相互补充、培训内容各有特色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各类培训资源或按照机构进行实体化整合,或按照培训项目、内容进行功能性整合,力争到2015年底,在全市9个县区都搭建起一个以精准扶贫培训为目标的综合性培训平台,将各类培训项目统一到培训平台统筹实施、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作用,实现培训的精准性。
2.培训对象精准摸排。全面推行建档立卡和培训实名制,一方面,在总体掌握25个特困片区劳动力状况的基础上,对全市每年确定的减贫人口,按新增劳动力、“两后生”、致富带头人、输转就业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劳动力进行分类,建档立卡,确定重点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另一方面,到村、到户、到人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对每个劳动力的个人情况、从业状况、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和愿望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实名制培训台账,对号入座,实施精准培训。
3.培训重点精准优先。紧紧围绕全市精准扶贫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由点及面,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精准培训。在区域上,以25个特困片区的劳动力为重点,集中培训资源、资金,优先进行技能培训、优先帮助转移就业、优先促进收入增长;在群体上,以青壮年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致富带头人为重点,优先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充分发挥技能示范和致富示范“两个带动”作用。
4.培训需求精准对路。坚持以市场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实现市场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愿望有效对接。一方面,紧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等产业发展,分类预测用工需求,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和规模。充分发挥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加强供需信息对接服务的基础上,采取补助经费的办法,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吸纳民资、企业参与劳动力培训,实现按企业岗位需求开展培训;另一方面,根据培训对象的需求和就业意愿,开展“点菜式”培训,实现按劳动者需求开展培训。对少数民族地区劳动力,要按照他们的生产生活实际,选择实用性强的职业和工种,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特色培训。
5.培训时间精准分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各类培训项目不得少于最低培训时间,具体为: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不少于15天,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80学时,创业培训和示范性培训不少于10天,职业技能学历教育不少于2年,农业生产和服务培训不少于7天。在坚持各类培训常规时间的基础上,以确保培训实效为前提,根据培训内容的难易程度和技能等级,实行弹性培训时间制,最长可以延长原培训时间的一半。
6.培训质量精准评估。在培训结束时,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认真听取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及培训效果的评价,征求改进的意见建议;在培训人员就业后,开展用工满意度调查,认真听取企业对培训人员的技能评价,征求用工企业对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努力提升精准培训质量。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统一制定实施方案,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区)统筹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县(区)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切实履行监督把关职责;市上负责指导各县区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精准扶贫培训按计划推进。
2.推进资金整合。按照目标任务同向、培训资金集中同向、县级整合、年终各算各账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资金和项目整合。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培训对象补贴经费审核、培训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培训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
3.强化鉴定考核。积极推行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模式,做到培训与鉴定、劳务输转和维权服务紧密结合,努力实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输转一人。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行定向、订单、订岗培训,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制定陇南市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区)建立精准扶贫培训台账,协调推进、统筹指导、检查落实全市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二)制定县(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汇总各贫困乡镇精准扶贫培训台账,指导检查本县(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社、扶贫、农牧、财政、教育等部门。
(三)整合各类培训项目和资金,制定本县(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督促乡镇、村社建立精准到户到人的培训台账,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社、扶贫、农牧、财政、教育等部门。
(四)具体开展本地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承担培训工作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四、完成时限
(一)2015年,完成9个县区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有关情况的建档立卡工作。制定劳动力培训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中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完成培训3.455万人次。
(二)2016年—2017年,完成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中劳动力培训6.545万人次。
(三)2018年—2020年,对全市贫困地区新成长的劳动力和已参加培训且有意愿再次参加提升培训的贫困地区劳动力开展培训,实现贫困地区“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和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累计完成培训10万人次。
五、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在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每年底,由市、县(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级对劳动力培训精准扶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精准扶贫培训建档立卡情况;培训项目、资金等整合情况;培训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培训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情况;培训后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务输转、自主创业情况。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统计资料分析、座谈分析、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走访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等形式进行。各县(区)要适时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市教育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的作用,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重点对接全市25个特困片区、1365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教育强民、技能富民的精准扶贫举措,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一)学前教育:重点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行政村延伸,到2017年,在全市9县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全市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2%,按标准基本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优先实现民族乡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市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在园三年期间免收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到2017年,使全市农村学校教室及教学辅助用房、桌椅、图书、实验室、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17年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3%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82%以上;到2020年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85%以上。
(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倾斜。到2017年,加大职业教育免费力度,提高中职助学金标准,所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到2020年,市上重点建设1所高等卫生职业学院,重点支持礼县职业中专、文县职业中专、西和职业中专建设发展;每个县区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的职业学校,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现在的17所调整到10所左右。实现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40%,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贫困家庭的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改善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贫困家庭子女公平接受教育
1.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据《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在各县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着力解决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2.认真实施“全面改薄”项目。落实市、县区配套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办好边远贫困地区村学、教学点,保障农村儿童就近入学。规划总投资18.85亿元,改造建设薄弱学校762所,建设校舍46.87万平方米,新建室外运动场地69.9万平方米,围墙6.7万米,护坡8.5万立方米,购置图书101.6万册,计算机1.9万台,教学仪器设备4945台,课桌椅14.5万套,学生用床5.05万套,食堂设备7971台,饮水设施2115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分年度建设规划
县区 | 建设规划 | 分年度建设学校数 | ||||||
建设投资(万元)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小计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陇南市 | 188476 | 468744 | 762 | 212 | 111 | 160 | 145 | 134 |
武都区 | 25731.427 | 15951 | 169 | 27 | 25 | 68 | 26 | 23 |
成 县 | 11667 | 26052 | 63 | 15 | 11 | 10 | 15 | 12 |
文 县 | 14925.46 | 13972 | 67 | 19 | 14 | 5 | 18 | 11 |
宕昌县 | 19544 | 31499 | 44 | 10 | 10 | 9 | 7 | 8 |
康 县 | 10684.47 | 27238 | 46 | 26 | 4 | 6 | 5 | 5 |
徽 县 | 14021.45 | 25663 | 132 | 67 | 9 | 19 | 22 | 15 |
两 当 | 3422 | 3858 | 20 | 8 | 1 | 4 | 4 | 3 |
西和县 | 45100.32 | 123563 | 146 | 24 | 20 | 23 | 35 | 44 |
礼 县 | 43380.13 | 167364 | 75 | 16 | 17 | 16 | 13 | 13 |
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到2017年,宽带网络覆盖所有中小学,“班班通”建设覆盖所有班级,让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二)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的政策支持,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4.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有关要求,对乡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进行倾斜。鼓励退休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支教。逐年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防止新的代课教师群体出现。
5.落实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
6.加快补充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拓宽农村幼儿园教师培养渠道,依托陇南师专和省内外学前教育院系,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按照省、市、县3:3:3的标准,为农村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特岗教师计划和富余学科教师转岗培训等措施,力争2017年前补充幼儿教师2500名,2020年前再补充2500名。
7.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陇南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规划。依托国家和省上项目,每年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300名,其中农村教师不少于200名。针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幼儿园教师不足等问题,实施教师转科、转岗培训300名,市级每年投入200万元,培训教师600名。
8.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证城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坚持新招聘教师农村服务期制度,每年组织50对城乡学校开展结对帮扶,2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20名城区学校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实施新一轮教师培训规划,每年富余学科教师转科200名,义务教育学校向幼儿园教师转岗200名,逐步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学科结构不合理,幼儿教师、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9.加大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依托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每年组织10名职业学校校长、30名专业课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积极争取每年10名省属学校教师到我市职业学校支教,10名职业学校教师到省属学校挂职学习,使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50%以上。
(三)加大学生资助工作力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权利
10.加大学前教育免费力度,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所需补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
1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优先保证所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享受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的生活补助。
12.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为重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优先安排每生每学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所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带动家庭脱贫。
13.4个藏族乡有藏族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上学实行免学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并享受扶贫部门“两后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政策。
14.对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源地市县财政按6:4分担。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政府贴息。
15.通过社会捐助、财政支持等多种渠道,设立陇南市教育救助基金,重点资助因灾、因病等突发特殊原因致贫的家庭特殊困难学生就学,建立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四)精准对接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招生扶贫,扩大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机会
16.充分利用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外省重点高校、省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和省属医学院校农村全科医生定向培养计划,积极争取扩大我市招录人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子女。
17.认真做好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我市各县区单独测试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工作。按照省上下达的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和计划,做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女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中向贫困家庭子女倾斜。
18.在全市实行小学、初中划片招生,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招生计划与县区最低录取分数线并行的办法,严格落实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要求,促进教育公平。
(五)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劳动力转移,强化教育支持精准扶贫的能力
19.积极申办陇南卫生职业学院。加快陇南卫生职业学院筹建步伐,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主,加快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电子商务、汽车维修等专业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
20.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满足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21.结合深入推进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市委“433”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我市特色农业、重点企业、畜牧业、养殖业、社会服务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对大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快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结合社会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办好优势专业,积极创建特色专业、骨干专业,增强服务能力。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要求,在各县职业中专开办涉农专业教学点,每年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3万人(次)以上,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
22.完善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加快县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使其成为学历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基地。
23.从2015年起,每年组织5000名以上贫困家庭的“两后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3万名以上青壮年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责任分工
(一)市教育局根据我市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市发改委将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省上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努力加大财政投入。
市编办、市人社局负责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
(二)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负总责、市级推进、县抓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切实把精准教育扶贫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规划、落实好项目、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各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详细清查办学条件现状,核实办学条件缺口,一一列出清单。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
四、完成时限
学前教育:2015年至2016年,实现学前教育覆盖1600人以上的行政村。2017年,实现边远贫困山区和民族乡农村幼儿园全覆盖,幼儿保教人员满足基本需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教设备、师资配备到位,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开展。
义务教育:到2017年,9县区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9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职业教育:到2017年,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全部免费。到2020年,全市55%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职业院校(职教中心)职业技能培训能力适应贫困地区技能型人才培训需求。
五、检查验收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市、县区定期检查各类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每半年对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政府对教育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重点强化预算管理、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与处理。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县区政府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级教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对项目开工完工率、项目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等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教育扶贫工作成效。
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实现精准扶贫效益最大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逐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使一、二类低保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考虑到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的特殊性,2015年在已提高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将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192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34元/人˙月,即由2304元/人˙年提高到2808元/人˙年;将农村低保一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46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75元/人˙月,即由2952元/人˙年提高到3300元/人˙年,使农村一、二类保障对象首次实现政策性脱贫。2016年--2020年,参照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农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使其实际低保补助水平高于绝对贫困线,实现政策性脱贫。
对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精确救助与精确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二)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缓解因病致贫问题。2015年,完成全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2016年--2020年,根据预算资金增长情况,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水平。按照现行体制,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路径,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困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三)较大幅度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水平,实现五保对象完全脱贫。目前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近2万人。2015年供养补助标准要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40%,达到分散供养每年每人4114元,集中供养每年每人4314元。100%资助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五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自付费用的90%;将无住房或住危房五保对象全部安置到农村敬老院或五保家园集中供养。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农村低保工作
1.精确确定保障对象。尽快修订出台《陇南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规范核查程序,细化核查内容,推行农村低保对象“3+1”综合测评办法,将符合农村三、四类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
2.科学确定补助水平。参照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当年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一、二类低保对象年年实现政策性脱贫。
3.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4.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农村低保有效期管理办法,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5.配合相关部门适时监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按照联动机制启动或停止条件,及时发放或停止价格临时补贴,防止因物价波动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大的影响。
(二)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资助参合。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中农村五保和低保一类对象全额资助,二类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个人缴费部分30%的标准给予资助。
2.完善模式。促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3.扩大范围。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视情况增加救助病种。
(三)加大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力度
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标准。认真落实市县财政配套分散供养每人每年6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800元资金,确保五保对象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40%及时完成,按时发放。
2.做好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100%资助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五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自付费用的90%。
3.做好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将无住房或住危房五保对象100%安置到农村敬老院或五保家园集中供养,2015年底全市五保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不低于80%。
三、责任分工
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年度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和水平的测算。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负责当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波动监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照联动机制的相关要求,做好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或停止工作。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市人社局共同做好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完成时限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再次提标工作任务和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年内实现九县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尽快修订出台《陇南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五、检查验收
市民政局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当年民政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制定绩效考评办法,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政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并通报全市。
市委组织部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全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和市委“433”发展战略,以183个贫困乡镇为主战场,聚焦贫困乡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力争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使每个贫困乡镇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措施
1.实施四百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推进干部“逢提必下”制度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2015年从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双联”单位选派100名、县直机关和事业“双联”单位选派300名45岁以下、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或经历单一的乡(科)级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脱产到183个贫困乡镇的班子最弱、扶贫任务最重的贫困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挂职期3年,主抓扶贫攻坚,帮助建强村级党组织,考核按扶贫考核进行。加强对2013年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每周至少调研一户贫困群众、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年为群众兴办一件实事、每年撰写一份调研报告、每年向乡镇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对在贫困乡镇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工作一年以上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和支教支医干部,在提拨使用时可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
2.实施副县级及副县级后备干部到贫困乡镇挂职行动。2015年从市直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属国有企业选派100名年龄在45岁以下、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或者岗位经历单一的副县级及副县级后备干部,脱产到贫困乡镇、村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主任助理),挂职期3年,负责班子最弱、扶贫任务最重的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督促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好扶贫攻坚任务,协调市县相关单位开展好联村联户行动。
3.实施干部能力素质锻造行动。依托市委党校、陇南师专、市农村干部专修学校等培训机构,对各县区直部门负责人、乡镇领导、驻村干部,开展精准扶贫能力培训,用3年时间普遍轮训一遍。加强乡村干部农业技术推广能力专题培训,采取集中教学、现场观摩和操作实习等全过程培养模式,每年组织培训200人次,使每个贫困乡村都有一批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型”干部。
4.实施科技干部挂职行动。每两年从市、县直涉农机构、科研单位选派195名科技干部到贫困乡镇,挂职担任科技副乡镇长,主要从事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科技帮扶,推广先进技术,培养实用人才,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乡镇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在实施国家“三区”人才专项支持计划中,重点向183个贫困乡镇倾斜、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聚焦。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选派金融和科技人才来陇南挂职服务工作,继续争取省委组织部以团队形式选派“博士服务团”成员到陇南挂职工作,实现人才合力效应。
5.实施企业人才助力扶贫行动。从2015年起,每年从全市各类企业选派100名经营管理人才,到有产业发展基础的贫困乡镇挂职担任产业发展特别助理,帮助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发展致富产业,帮助贫困村脱贫致富。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从2015年起,采取“人才+项目”、“人才+基地”等形式,用市级安排的人才项目支持183个贫困乡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培养造就一批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到2020年,培养开发200名农村实用人才致富带头人。全力配合好省委组织部在陇南创建甘肃乡村干部学院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工作。
7.实施“产业富民”示范村创建行动。2015年起,全市选取50个村开展“产业富民”示范村创建工作,面向社会招聘50名各类人才,采取“人才+项目”的形式,扶持他们创办村集体企业,对成效显著者可选为村干部。通过实施能人大户带动、项目资金支持、产业培育开发、龙头企业带动等重点扶持措施,在2年时间内使示范村至少建成1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的龙头企业,特色支柱产业得到发展壮大,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性扭转,在全市率先达到小康水平,继而全面加快我市扶贫开发步伐。
8.实施大学生村官农村电子商务扶贫行动。从2015年起,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全部分配到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任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加强在岗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促其在扶贫攻坚主战场发挥应有作用。以县为单位,将选派到非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常务副书记)和在岗大学生村官全部调整到贫困村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和乡镇驻村干部全覆盖。强化大学生村官电商培训,帮助掌握网上交易、网络广告、在线服务、网上促销、网上订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支持他们在发展电子商务中建功立业。逐步扩大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选调生的比例,对任职两年以上、在扶贫攻坚中成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9.实施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行动。从2015年至2017年,依托市农村干部专修学校、县级党校、农广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等培训机构和场所,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采取专题辅导、经验介绍、实地观摩、案例剖析、讨论交流、菜单选学等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开展现代科学知识、信息技术知识、各类实用技术、富民主导产业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增强轮训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10.建立干部人才支持计划资金保障机制。从2015年起,大幅度调整干部培训和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市级层面实施的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开发项目资金重点投向183个贫困乡镇。其中,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县(区)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不少于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项目、实施“产业富民”示范村创建活动;市级农村基层党建专项资金100万元,县(区)基层党建专项基金按照每村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落实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党建工作。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1.建立精准扶贫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将扶贫攻坚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注意在扶贫攻坚主战场考察识别、选拔使用干部。重用一批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成效显著、考核名次进步明显的“减贫摘帽”县(区)的党政班子成员,提拔一批扶贫任务重、成效显著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使用一批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充分、“双联”与扶贫深度融合、表现优秀的市县直部门干部。调整一批在扶贫攻坚中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问责一批在扶贫攻坚上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理一批弄虚作假、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的领导干部。
三、责任分工
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其中:四百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副县级及副县级后备干部到贫困乡镇挂职行动、农村实用人才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大学生村官农村电子商务扶贫行动、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行动等5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干部能力素质锻造行动、科技干部挂职行动、“产业富民”示范村创建行动、企业人才助力扶贫行动等4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金融办等部门配合实施。
四、完成时限
本方案涉及的11项主要措施,由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按照总体目标,分别制定总体路线图和年度工作推进时间表,明确阶段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检查验收
将本方案涉及的任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委组织部年度工作总体部署,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工作统筹推进。精准建立干部人才支持计划推进台账和各类数据库。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调研活动,由牵头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深入贫困乡镇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督查调研结束后,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考核评估,由各责任部门总结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和打算,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听取汇报。分2017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
人行陇南中心支行 陇南银监局
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破解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促进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开始,以全市15.6万户、64.3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通过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贫困户贷款贴息政策,推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开展贫困户小额贷款保险,发展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等措施,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5万元以下(含5万元)、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争取货币信贷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和贷款规划优先向陇南倾斜,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合理设置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公式相关参数,允许扶贫贡献大、贫困户受益多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适当突破贷款规划,增加贷款投放。引导和鼓励使用支农再贷款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优先向贫困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让贫困户充分享受利率优惠政策。
(二)建立贫困户风险补偿基金。从2015年开始,按照贷款数量的3%左右,由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按7:3的比例逐年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其中,政府承担部分,省财政筹措50%,其余50%由市财政筹措一部分,县(区)财政筹措大部分,市、县(区)原则上由财政出资,并建立财政风险补偿基金的长效补充机制;财政困难的县允许从分配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力争到2017年,每县区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发生贷款损失时,由政府和金融机构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
(三)规范贫困户贷款贴息政策。整合各类财政到户贴息政策,对贫困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基准利率由政府全额贴息。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对贷款户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四)支持推广扶贫小额贷款保险。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通过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探索建立“政府+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贷款贫困户积极购买,政府给予适当保费补助。积极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政府给予适当保费补助,化解贷款风险。以贷款贫困户为对象,创新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分散贷款风险。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先在贫困村试点和推广。
(五)充分发挥扶贫互助资金作用。结合整村推进项目,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每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其中,由省里安排20万元,市、县(区)筹集安排30万元。探索以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社)为平台,政府、企业、帮扶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捐资、注资、多元开放的扶贫互助资金融资方式,放大资金总量。允许到村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各县(区)可借鉴宕昌县哈达铺镇召藏村互助资金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以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以农村产权为反担保缓释风险。
(六)改革创新金融扶贫新模式。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扶贫新模式,徽县、礼县要扎实推进金融扶贫示范县工作,各县区要借鉴礼县人民政府与甘肃银行金融扶贫战略合作模式,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贫困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发展。要充分发挥龙江资金池公司市级统贷平台作用,利用好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融资成本低、融资额度大的优势,支持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以我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契机,盘活贫困户现有资产,探索贫困户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办法。
三、实施程序
(一)摸清贫困户贷款需求。2015年7月底前,由各县(区)政府组织,依据贫困户建档立卡结果,开展入户调查,逐村逐户摸清贫困户贷款意愿、用途、数量、期限等情况,列出贷款需求清单,并筛选排队,制定年度贷款计划。
(二)确定银政合作模式。2015年8月底前,按照竞争性、引导性原则,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以多种模式积极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最终由贷款成本低、手续简便、服务便捷的金融机构承担贫困户贷款。经政府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签署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除省上统一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外,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择与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三)筹措风险补偿资金。2015年8月底前,按照合作协议和建立贫困户风险补偿基金的来源和比例,市、县(区)财政和确定的承贷金融机构,依据各县(区)2015年贷款需求,落实风险补偿资金。从2016年开始,根据当年新增的贷款需求和实际补偿情况,按比例增加风险补偿资金。
(四)启动贷款申请和发放工作。2015年9月底前,由列入当年贷款计划的贫困户提出贷款申请,经村两委审核、驻村工作队复核、村内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审核、县(区)扶贫办汇总,县财政审定并向承贷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户花名册。贷款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承贷金融机构自愿提出申请,承贷金融机构依据贷款户花名册,审核贷款申请,与贷款户面签贷款协议并发放贷款。
(五)贷款贴息。2016年1月底前,按照先收后贴的原则,由承贷金融机构向贷款户正常收取利息,并汇总上年全部贷款本息明细,代贫困户向县级扶贫、财政部门统一申请贴息补助,扶贫部门初审、财政部门审定后将上年贴息资金拨付到贫困户惠农补贴“一折通”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市创新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实行“省上支持、市州协调、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县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创新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扶贫业绩考核范围之中。各级扶贫部门要确保对象精准、需求精准;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做好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等工作;市、县(区)金融办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协调指导,做好半年和年终实施情况分析、汇总通报等工作;市、县(区)人民银行要加大支农再贷款对承贷金融机构的倾斜,督促承贷金融机构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完善金融服务;市银监局要完善金融机构差异化扶贫监管政策,适度放宽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风险考核监管的容忍度,加强对各承贷金融机构在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违规操作、侵害贷款贫困户利益行为的监督检查。驻村工作队和双联干部要把推动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村“两委”做好政策宣传、金融培训、需求摸底、贷款审核、项目实施、诚信教育、本息催收等各项工作。
(二)优化服务,简化程序。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是为贫困户量身定做的特惠金融产品,具有对象的精准性、政策的特殊性、措施的针对性。各承贷金融机构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积极履行社会扶贫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有别于普通客户、一般信贷产品的政策措施和发放程序,简化贷款程序、减少贷款环节、优化贷款环境、优惠贷款利率,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贷款贫困户花名册发放贷款。不能随意抬高贷款门槛,不能提前扣除利息和提前结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
(三)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各县(区)扶贫、财政、金融办、人行、银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列、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贫困户贷款和风险补偿资金、财政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要追究县委书记、县长的责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承贷金融机构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银政双方要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层层把关,防止冒贷、转贷,防止虚报户数、虚报需求或以贫困户的名义骗贷,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乡镇领导、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干部的责任。要监督贷款户将贷款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不得闲置资金和坐收利息,一经发现,承贷金融机构要及时收回贷款并列入诚信记录,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给予贴息补助,停止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确无经营能力但又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鼓励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与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用获得的小额信贷资金参与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集中使用。
(四)宣传引导,培育诚信。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驻村工作队要会同金融机构,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善于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引路推动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要通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普法教育等形式途径,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用诚实守信规范贫困户的贷款行为,努力营造贫困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市委农办 市扶贫办
关于全市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
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驻村帮扶工作力量的整合和管理,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陇南市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力量的整合和管理。
第二章 工作队组成和干部选派
第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单位选派干部组成,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以下简称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以及有对口帮扶任务的干部力量,强化驻村干部帮扶工作,常驻干部3—5人,确保所有贫困村都有工作队驻村帮扶。
第四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一次完成整合到位,组织部门把原来在非贫困村任职的挂职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调整到贫困村任职,同时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力度,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分配到贫困村工作,确保年内实现所有贫困村挂职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全覆盖。
第五条 工作队长由双联单位选派干部担任。要从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熟悉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协调推动能力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干部中选派。
市、县(区)双联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或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后备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公认的挂职干部,也可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队长任职1年以上。
市直、中央和省驻陇南双联单位联系一个乡镇相邻数个村的,可由1名科级干部担任总队长,同时兼任1个村的队长,协调指导相邻村的帮扶工作。
第六条 落实干部“逢提必下”制度,驻村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队队长和队员,其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实行双联干部轮流驻村时间累计制度,在3年内驻村时间累计达到1年以上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县(区)委双联办和乡镇双联扶贫工作站要建立工作台帐,乡镇双联扶贫工作站对驻村干部到村开展工作情况报县(区)委双联办,市、县(区)委双联办对驻村干部到村开展工作时间报同级组织部门备案,时间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以县(区)为主体进行力量整合,由县(区)委双联办、组织部负责统一编队,任命工作队长,明确队员组成,督促到村开展工作。
各级双联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联系村工作队队长拟任人报同级组长单位汇总,再由组长单位报同级双联办审核把关后,提供给县(区)委双联办。
第八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各级双联办牵头负责,组织、扶贫部门配合做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九条 实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培训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由县(区)委双联办牵头,扶贫办组织分期分批对驻村干部每年培训1—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要紧扣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和精准扶贫中的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经费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十条 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队蹲点工作和双联干部轮流驻村工作的有效衔接,不能以驻村工作队代替双联单位和干部轮流驻村。各级双联单位要严格落实双联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4次,时间不少于15天的规定要求。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分类施策,集中发力。
1.精确识别帮扶对象。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2.精准对接目标任务。紧盯“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对接全面小康标准,制定“任务书、时间表、作战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项一项抓实见效。
3.精准落实帮扶内容。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六大突破”,结合联系村实际,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加快水、电、路、房、易地扶贫搬迁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期实现村村通路、户户通电、安全饮水、住无危房的目标;全面实施联村“四个一”和联户“三个一”增收计划,大力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着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协调落实双联惠农贷款和等各类扶贫优惠小额贷款,实现村有致富主业、户有致富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救助保障等行业扶贫计划,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4.精准推进帮扶措施。推进扶贫机制的改革创新,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村集中资金用于重点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贫困人口;主动参与到村到户到人资金项目的衔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深入宣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教育引导贫困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协调引导双联单位和干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帮扶工作。做好社会帮扶的争取和对接工作,动员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
5.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协助抓好“两委”班子建设,指导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村级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能力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3+5”服务群众工作法,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邻里和谐、村组和谐。
6.注重发挥示范引领。及时总结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育、总结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二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负责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牵头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推进落实,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协调配合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管理工作经费,定期不定期地向县(区)委双联办、乡(镇)党委及派出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工作保障
第十三条 所在县(区)、乡(镇)和双联单位要积极主动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驻村干部食宿可安排在村委会、空置校舍,也可租用农房,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较近的,可由乡(镇)政府提供食宿条件。租用房屋等所需费用按相关规定,可从财政补助经费中列支或由双联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间,派出单位不得再行安排业务工作,要集中精力开展帮扶工作,严禁“走读”现象,确保每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驻村时间达到160天以上。
合理安排休假休息时间,由队长负责制定年度休假计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
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队长请假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报县(区)委双联办备案。队员请假由队长审批。
建立驻村干部工作日志、驻村时间和工作情况档案,由乡(镇)核定,县(区)、市委双联办逐级汇总,每季度向省委双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考勤情况。各级双联单位对双联干部到村开展工作的次数、天数记录在案。
第十五条 干部驻村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派出单位参照陇办发[2014]74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县(区)委双联办核定的实际驻村天数足额解决。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期间,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
派出单位要参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陇南市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14]11号)文件精神,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排健康体检。
第十六条 省财政每年安排每个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5000元,不足部分由双联单位解决。
第十七条 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方式,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租用农房、购置日常办公用品、订阅报刊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工作经费由所在县(区)委双联办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第十八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及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可从双联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中筹措解决。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捐赠和赞助。
第五章 考核和奖惩
第十九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一年一评估制度,每年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驻村时间进行考核评价,作出年度工作鉴定,作为组织部门干部使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工作由县(区)委双联办会同组织、扶贫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驻村干部的考核结果,由县(区)委双联办及时反馈派出单位,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队长和队员,给予表彰奖励,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职转任重要岗位。
第二十一条 驻村干部驻村时间满1年的,由派出单位视情作出留任、轮换或调整的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本人自愿的可继续留任;对群众不满意、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调整。派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驻村干部的轮换交替,不得随意抽调或中途更换,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十二条 设立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优秀工作队长和优秀工作队员奖,在每年全市双联行动大会上予以表彰;对没有如期完成年度帮扶计划的工作队、驻村时间没有达到要求的干部,不能纳入评先树优范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按照“三严三实”和双联行动“三个防止、八个不准”的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派出单位领导责任。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名单和工作任务在联系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市发展改革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全市25个连片特困片区为主战场,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加快实施易地搬迁,培育后续富民产业,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2015—2017年完成6.2万群众易地搬迁任务,2018-2020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县区完善《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瞄准贫困对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相关县区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搬迁规模,明确分年度搬迁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科学谋划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后续富民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生态恢复等措施,为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打好基础。
(二)创新安置模式。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在坚持整村整社整体搬迁和依山就势就近搬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和安置区域,充分利用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工业园区、国有农(林)场、条件较好的中心村等,采取城镇化安置、插花安置以及与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相结合的多种安置模式,实现灵活搬迁。在一次性整体搬迁难度较大的地区,可采用整体规划、分期分批搬迁。各级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规划、共同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将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各类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整合用于支持易地搬迁。
(三)落实政策支持。全面落实《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的通知》确定的土地、金融、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间承包地兑换、无偿划拨、有偿征用等多种办法解决安置区用地问题,并以省上开展的全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为契机,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当前规划调整范围之内,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易地搬迁进入城镇、具有稳定生活条件的农户,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手续。对易地搬迁用地、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等需求实施清单管理,各县区发改、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纳入省、市通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等规划,优先安排实施。
(四)加强建设管理。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易地搬迁项目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三、责任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负责易地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负责统筹教育卫生资源,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中小学和卫生院、卫生室的建设;市财政局督促县区财政局落实2%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负责资金整合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搬迁专项资金的审计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指导县区开展安置区土地整治、基本口粮田建设等工作,争取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并做好安置区地质灾害治理和安置区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易地搬迁相关规划,负责制定安置区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并履行行业监管等工作;市水务局指导做好安置区供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和安置区邻近河道防洪堤建设等工作;陇南电力公司负责安置区供电工程建设等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和资金管理,指导各县区做好安置区住房规划设计、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市扶贫办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建档立卡搬迁对象审核、安置区产业开发等工作;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落实贴息贷款及相关管理等工作;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负责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县(区)人民政府是易地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搬迁对象核实、实施方案编制、落实安置用地、落实2%的贴息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整合、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和建立档案信息台账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易地搬迁政策宣传、搬迁对象筛选审查、贴息贷款借款户身份核查、施工组织、后期管护等工作。
四、完成时限
按照一年建成住房主体,两年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实现搬迁入住的目标,2015年实施1.8万群众搬迁,2016年实施2.3万群众搬迁,2017年实施2.1万群众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省上进一步支持,2018-2020年对全市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五、检查验收
(一)竣工验收。严格执行甘肃省易地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搬迁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市发改委接到县区申请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以及群众代表进行验收。由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市发改委按上述程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省发改委验收。由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县区发改局按上述程序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发改委验收。
(二)监督检查。省、市发改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建设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全面落实易地搬迁工程月报告制度,对项目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按月跟踪逐级上报。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电商扶贫步伐,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25个特困片区和贫困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对象,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电商扶贫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行政推进、网店服务、网货供应、网络物流、人才培养和考核评价等六大体系建设,搭建农产品网上销售新平台,拓展农村信息服务新领域,把陇南建设成全国电商扶贫示范市。从2015年到2017年,每年建设不少于贫困村总数30%的电商试点村,试点村示范网店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全市贫困村电子商务、宽带网络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行政推进体系。在市、县、乡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电商扶贫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发挥市、县、乡电商办、电商协会工作职能,形成政府、协会、驻村工作队共同推进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网店服务体系。建立1个市级电商扶贫产业孵化园,依托各县区电商中心、淘宝千县万村县级服务中心完善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每个试点村至少开办1个电商扶贫网店,作为电商扶贫的“码头”,为贫困户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陇南电子商务孵化园、顺通物流产业园、陇南东盛国际农产品物流港等,为贫困地区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三)建立网货供应监管体系。确定特色主业、主打产品,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认证一批网货供应定点企业,为网店提供充足丰富的货源。加强农特产品网货监管,制定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网货供应质量;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流通环节进行监测,杜绝质量隐患。
(四)建立网络物流体系。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结合的办法,扩大网络覆盖面。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鼓励发展面向乡村的“草根物流”,建立完善的物流体系,提高网货配送效率。打破地域、行业限制,积极整合人才、网货、物流、营销等各方面资源,从产供销全产业链建设发力,联通生产商、销售商、服务商的产业流程,优化产品包装、贮藏、运输,形成电商发展的完整链条,构建全市区域的网货供应平台和物流服务体系。每个县区建设两个以上网货供应平台,提供100种以上的网络适销产品,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价格,为网店提供综合服务。
(五)建立人才培训体系。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不同层次的电商扶贫培训。对试点村群众进行以农业实用技术、务工技能和电商产业创业就业为主的培训,使群众自发培育适宜网上销售的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更多适宜于网络销售的商品,积极参与产业链就业增收。对试点乡村电商扶贫示范店的从业人员,进行以实践操作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专项培训,使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名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和信息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市县乡村电商扶贫管理服务人员分层次进行电商扶贫应用管理培训。依托陇南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资队伍,为电商扶贫提供强有力的后续人才保障。
(六)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工作体系,与其它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围绕“三有一能”目标,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三、重点工作
(一)提升宽带网络覆盖率。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优先支持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2015年,武都区和成县宽带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接入率达到80%以上;其他各县宽带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接入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市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二)强化物流快递支撑。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发展物流快递服务业。通过物流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加快成县顺通电子商务物流园、武都区吉石坝物流园、宕昌哈达铺物流园建设,力争实现每县区都有一到两个规模较大、设施齐全、能满足需求的县域物流园区。到2017年实现物流快递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覆盖到村。
(三)发展壮大网店规模。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支持贫困户开办网店,销售农产品。通过与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专业协会开展贫困户网店“一对一”对接,帮助贫困户提高网店运营效益。通过优胜劣汰,在淘汰一批空壳网店的同时,鼓励现有网店全面提升运营水平,新办一批有潜力的网店,使全市运营良好的网店数量稳定在6000家以上。有效开展微媒体营销活动,提高网店运营水平,促进网店扩大销量、实现盈利,确保有业绩、有潜力的网店增幅达到30%以上。
(四)培育优质网货品牌。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大力培育特色产品和特色文化产品品牌,力争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个销售千万元以上的品牌网店,打造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特色产品品牌。支持农产品“地标保护”“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加强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产品品质、价值和知名度。建立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目录库,对全市优质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产量产值、品质特色开展调查摸底统计,确定主导品牌,编制市县特色主导产品目录。引导支持贫困乡镇至少培育一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龙头企业,进行认证挂牌管理和扶持。
(五)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贫效果明显的网店,给予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支持,政府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鼓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在贫困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村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改善农村网店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条件。采取“三权”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资金池、信用担保等形式,为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店主提供贷款担保,着力解决电商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六)运用典型引领示范。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要求,在25个特困片区和贫困乡镇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确保年内建成市、县区、乡镇三级运营服务中心站和首批450个试点村示范网店。积极争取国省电子商务项目,加快电子商务向农村特别是特困片区覆盖。积极推进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赶街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落地,利用大平台提升我市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商扶贫工作在市电商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由市商务局、扶贫办负责工作指导和推进。县区、乡镇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电商扶贫各项工作落实。贫困村“两委”班子、双联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工作。
(二)严格责任分工。围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市电商办负责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清单、计划制定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电商平台建设、网货销售、物流配送、教育培训等工作;农牧、林业等部门负责特色产业发展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工信部门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做好贫困村网络覆盖工作;市委农办负责把电商扶贫作为驻村工作队和双联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驻村帮扶年度考核范围;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负责做好网销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市场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电商扶贫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制定出台财政奖励扶持办法。其他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为电商扶贫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三)严格考核奖惩。电商扶贫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半年分析、年终考核机制,由商务、扶贫、电商、督考部门具体落实。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阶段性督查等工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开展网店评先奖优活动,每年表彰奖励一批电商扶贫成效突出的“明星网店”和“诚信网店”。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新媒体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电商扶贫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依托“双联”行动,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的主体作用,及时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委组织部 市督考办 市扶贫办
关于陇南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和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权重,推动扶贫攻坚任务的全面落实。
第三条 坚持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检验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点,着力引导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扶贫开发主战场,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实践中培养、考察和选拔干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区)除正职以外的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的考核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执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以市委、市政府制定的“1+19”精准扶贫方案,及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关于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内容为重点,主要考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扶贫工作职责、推进分管领域扶贫工作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
第六条 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九个方面:
1.主要目标。包括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的情况。
2.片区攻坚。包括专项扶贫,即财政扶贫资金和省上整合的“1236”扶贫资金集中向特困片区安排,每县区每年主攻一个特困片区等情况;行业扶贫,即行业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向特困片区打捆安排等情况;社会扶贫,即协调开展东西协作扶贫,中央、国家级单位定点扶贫,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和致富带头人助力扶贫等情况。
3.基础设施。包括动力电覆盖,即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实现贫困村户均配变电容量等情况;危房改造,即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完成等情况;饮水安全,即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等;通村道路,即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新增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等情况。
4.产业培育。包括农业特色产业,即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特色种养业覆盖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提升等情况;电商扶贫,即试点村网店建设,电商扶贫人员培训,电商物流园区建设等情况;乡村旅游,即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旅游扶贫村建成,拉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等情况。
5.公共服务。包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即贫困村卫生室建设,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标准提高,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配置等情况;教育扶贫,即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等情况;村级文化场所,即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达标,贫困村乡村舞台建设及运行等情况。
6.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即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水平提高等情况;劳动力培训,即特困片区贫困人口中劳动力培训,实现精准培训全覆盖等情况;易地搬迁,即特困片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落实等情况。
7.财政金融。包括财政投入,即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用于扶贫开发等情况;小额信贷,即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贫困户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农业保险对贫困户的覆盖等情况;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即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覆盖贫困村,互助资金助农增收等情况。
8.生态环境。包括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即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农业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等情况;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即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林果产业面积、产值情况,贫困群众林果产业纯收入等情况;村容村貌整治,即贫困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及新农村建设等情况;土地整治和地质综合治理,即贫困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工程完成等情况。
9.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即推进干部“逢提必下”制度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贫困乡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精准扶贫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等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即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队伍建设情况;驻村帮扶,即联村联户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运转、作用发挥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即围绕资金使用、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重大工程项目等,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第七条 对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中涉及的评价要素,由各职能单位(见附表1)负责提供指标涵义的说明,研究制定当年量化评价标准,并提供县(区)相关基础数据。
第三章 计分办法
第八条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按百分制考核计分,由六个方面组成:
1.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权重为45%,由考核组按照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2.县(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权重为20%,直接利用市督考办考核结果。
3.市级领导评分。权重为10%,由联系县(区)的市级领导对县(区)评分(见附件4),如多名市级领导评分,按平均分计算分值。
4.县(区)党政正职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评分。权重为10%,由县(区)党政正职按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扶贫工作职责及扶贫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评分(见附件5),计算平均分。
5.民主测评得分。权重为10%,由考核组负责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计算得分。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5+“不称职”票数×0)÷有效票数×100。
6.个别谈话得分。权重为5%,由考核组负责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开展情况,并计算得分。个别谈话得分=(“优秀”票数×1.0+“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5+“不称职”票数×0)÷有效票数×100。
第九条 县(区)领导班子成员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得分×45%+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20%+市级领导评价×10%+县(区)党政正职评价×10%+民主测评得分×10%+个别谈话得分×5%。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条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实行动态考核,以年度集中考核为主,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
第十一条 年度集中考核与省上考核同步开展,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建省市考核组。考核组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市委、市政府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参加。
2.县级自评。县(区)党委、政府对照全市“1+19”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案及扶贫开发重点任务,形成自评报告。
3.集中考核。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大会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集中考核。
(1)民主测评。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填写民主测评表(见附表2),了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和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县(区)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为:县(区)委委员、候补委员,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干部;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正职;近两年退下来的担任过本级领导职务的同志;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民主测评一般在扶贫工作汇报和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县(区)党政正职代表班子和个人汇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述职述廉;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只提交书面报告,不再做大会汇报。扶贫工作汇报材料及述职述廉报告提前印发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
(2)个别谈话。通过与干部职工面对面谈话,填写个别谈话评价表(见附件3),了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个别谈话的范围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纪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门、政府综合部门、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正职;其他需要谈话的人员。
4.收集相关评分结果。考核组收集相关评分结果,其中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结果由市扶贫办负责衔接提供;各县(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结果由市督考办提供;市级领导评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提供结果;县(区)党政正职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评分由县(区)提供。
5.综合量化评分。考核组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量化评分(见附件6)。
6.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组根据量化评分结果,提出党政班子成员等次建议。评定“优秀”等次时,要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他考核的县级干部一并综合考虑,一般掌握在所有被考核干部总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第五章 结果评定
第十二条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可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上干部超过“优秀”限额的,按得分高低顺序取),80—90分(含80分)的评定为称职,60—80分(含60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得分,直接作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政绩考核得分。
第十三条 扶贫工作连续两年名次靠前的县(区),可适当增加“优秀”比例,扶贫工作连续两年名次在后两位的,适当减少“优秀”比例。
第十四条 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土资源、产品质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排查化解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考核组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准确界定责任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相关人员的考核等次建议。
第十五条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等次建议,由考核组报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办、市扶贫办审核,经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议后,提请市委审定。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对“减贫摘帽”县(区),基础条件差、扶贫任务重但工作努力、成效显著、考核名次进步明显县(区)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择优予以提拔重用。
第十八条 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且所在县(区)排名靠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优先提拔重用。
第十九条 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诫勉谈话,确实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要进行组织调整,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对评定为“不称职”的干部,采取降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措施。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条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在市委领导下进行,考核期限为2015—2019年。
第二十一条 市直有关部门加强考核指标的监测,对考核指标不能如期完成以及相关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跟踪督导,严肃问责查处。
第二十二条 加强考核工作监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办、市扶贫办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并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和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及时核查处理反映的问题。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县(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其他县级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陇南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陇发〔2014〕9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考核期限内“减贫摘帽”县(区)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督考办、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附件:1.陇南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2.陇南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民主测评表
3.陇南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个别谈话表
4.市级领导对联系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评价表
5.县(区)党政正职对党政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综合评价表
6.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情况汇总表
市林业局 市委农办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农牧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促进精准扶贫与生态建设有效衔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陇南,根据省上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土地整治和地质综合治理。到2017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6.9849万亩,完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49处、搬迁避让工程124处,搬迁避让2993户。到2020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9698万亩,完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74处、搬迁避让工程133处,搬迁避让3019户,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61万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利用,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产业,到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7%,以核桃、花椒、油橄榄、苹果、茶叶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面积达到685万亩,贫困群众林果产业纯收入达到2900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1.5%,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特色林果产业面积达到778万亩,贫困群众林果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
(三)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基本健全。农业污染物排放水平降低5个百分点,化肥利用率提高2.5个百分点,农药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矿区、集中养殖区等重点领域农业面源污染区域综合治理率达到30%。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达200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达100个以上。初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以及可追溯制度。
(四)村容村貌整治。到2017年全市55%以上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到2020年所有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有效改善,建成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2000个环境整洁村,65%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整洁,村庄绿化率达到5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国土资源整治
1.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陇南市秦巴山区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编制《陇南市精准扶贫土地整治实施规划》,对确定实施项目的贫困村逐村制定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整合其他部门资金,倾斜支持贫困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通过田、水、路、林、渠综合治理,稳步提高基本农田生产能力,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2.提高工程质量。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标准利用”,严格执行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制度和项关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竣工后的工程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利用,发挥应有效益。
3.优化农业生产条件。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排灌渠道、田埂建设,合理设计田间道路的密度和宽度,统一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同“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坚持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实施宜林荒地造林、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堤防加固、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加快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防护体系建设。
4.加强耕地管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整治的耕地,保持原承包权不变,继续由原承包人耕种;新增加的耕地,可留给村集体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5.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认真实施《陇南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建设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能力等综合防治体系。对确定的实施项目,逐年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建设任务,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经济发展
1.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在保护好现有1663.54万亩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划定森林保护红线,实施天保工程管护1018.88万亩、重点公益林补偿449.11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持续增长。依托退耕还林、造林补贴、天保工程造林、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大力实施植树造林,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增造林面积40万亩以上。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优先和重点向特困片区安排,实行整流域整片区推进,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产业、生态种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力争使生态脆弱区、贫困片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现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互利共赢。
2.加快发展优质林果产业。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大力发展以核桃、花椒、油橄榄、苹果、茶叶等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建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以上,新增林果面积20万亩。持续开展经济林综合管理“四季行动”,全面落实嫁接换优、病虫害防治等综合管理措施,每年完成综合管理660万亩,完成核桃高接换优200万株,加快推进特色林果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3.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依托各类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加快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田园风光怡人的乡村公园、生态观光园、生态农家乐,推动乡村旅游业和贫困乡村二、三产业发展,拓宽增收门路,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4.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权配套改革进程,加快林地流转,积极开展林地抵押和担保贷款,盘活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到2017年,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贫困农户达到17万户,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7亿元。到2020年,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贫困农户达到20万户,林下经济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5.加快发展特色苗木产业。大力支持林区、林缘区等区域发展种苗产业,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基地建设,培育专业合作社、种苗大户。围绕生态建设、特色产业开发、珍稀树种繁育和绿化苗木培育,建设十大林木种苗产业基地,努力构建生态苗木覆盖全市、产业苗木重点突出、珍稀苗木各显特色、空间布局合理、品种门类齐全的林木种苗产业体系,培育特困片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种苗产业基地面积力争达到15万亩,苗木总产量达到20亿株,总产值达到20亿元。
6.强化技术培训服务。建立林业扶贫服务队,建立完善科技下乡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到村到户林业技术服务。从2016年开始,每年培训贫困群众10万人次、技术骨干4000人;到2020年,每户有一个技术明白人,颁证农民技术员达到2万人。
(三)加强草原生态保护
认真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全面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措施,加大牧草良种补贴力度。从2016年起到2020年,每年完成禁牧132.05万亩、草畜平衡824.64万亩、牧草良种补贴120.73万亩,年落实补奖资金2841万元。
(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依托美丽乡村建设,以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工程项目为抓手,整治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等环境突出问题,建设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各县区每年建设不少于行政村总数10%的环境整洁村,到2020年全市建成环境整洁村2000个,65%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整洁。
2.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高贫困村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粪便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2016年,完成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治理10家,使各县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0%;到2020年各县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废弃物污染;采用配方施肥、化肥深施、施用有机肥等适用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和残留量;推广秸秆还田、氨化、青贮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激励机制,减少“白色污染”。
4.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养殖业发展布局,引导养殖业向适度规模、相对集中方向发展,种养结合,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健康化生产。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技术,促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集约化、产品安全化和管理科学化。
(五)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向特困片区、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
三、责任分工
(一)市委农办、市林业、农牧、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制定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技术标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二)各县区政府制定本区域年度生态环境扶贫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贫困乡镇、村社、农户,做好督导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三)各县区农办、林业、农牧、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组织实施好项目。
四、完成时限
2015年,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市县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完善政策、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价机制。
2016—2017年,确定的项目全部得到实施,基本形成生态扶贫长效工作机制。
2018—2020年,政策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检查验收
市委农办、市发改、财政、林业、农牧、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评价。要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的程序,对项目进展、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程项目实施好的县区进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和实施效果差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市旅游局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乡村旅游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我市乡村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全市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助推精准扶贫,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陇南生态、文化资源优势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一批具有陇南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从2015年起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成125个旅游扶贫村,分两个阶段实施:2015—2017年,建成65个旅游扶贫村,新增650户农家客栈,6500张标准床位。其中,2015年每县(区)各建成1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2018—2020年底,建成60个旅游扶贫村,新增600户农家客栈,6000张标准床位。发展100个旅游专业合作社(公司),发展1000户农家乐,发展1000户农家客栈,发展1000户旅游商品生产加工专业户。通过农家乐、农家客栈、旅游专业合作社、旅游商品生产加工专业户的创建,直接从事乡村旅游的人员达到2万人,间接从事乡村旅游的人员达到5万人,力争每个扶贫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0万元,全市乡村旅游业总收入不少于50亿元。通过乡村旅游,直接拉动5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间接拉动10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重点工作
(一)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坚持生态、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与旅游开发紧密衔接,高标准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市旅游部门要加快编制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县区旅游部门要积极组织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线路规划和旅游扶贫村建设规划,并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和旅游、文化、交通、农业、林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找准乡村旅游发展定位和方向,突出氐羌、先秦、三国和红色文化,美丽乡村风情、地方民俗体验、观光休闲度假等特色,规划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多样化发展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将乡村旅游打造成为我市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建立乡村旅游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点带面、提升效益的原则,整合扶贫、旅游、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规划、人才培训、市场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等。鼓励支持各种成分经济组织和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租赁、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资乡村旅游扶贫开发。鼓励支持农户自主创业,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组建乡村旅游公司、旅游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三)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把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旅游、文化产业建设的整体布局,重点抓好城乡统筹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旅游配套设施有效结合。加快交通主干线公路到乡村旅游村的道路和休闲慢行道建设,完善村内道路、停车场、垃圾污水、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等配套服务设施,优化乡村旅游环境。根据乡村旅游景区生态承载能力,合理安排旅游线路,规范设置旅游标识标牌,努力提高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的可进入性与旅游活动的安全性、丰富性和舒适性。
(四)加快开发乡村旅游产品。依托区位优势、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突出生态和文化特色,积极开发“农业观光类”、“文化体验类”、“民俗农庄类”、“科普教育类”、“乡村度假类”、“休闲运动类”、“特色餐饮类”等旅游产品。在林业、渔业等资源优势突出的村,大力发展“渔家乐”、“林家乐”等特色乡村旅游,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支持和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农民、渔民和林区职工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开发民族服饰、手工艺品、特色食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推进旅游商品设计创新,扶持发展一批诚信规范的购物店,逐步形成乡村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体系。
(五)制定完善乡村旅游标准。加快制定乡村旅游服务规范等级评定标准,制定《陇南市农家客栈星级评定标准》、《陇南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标准》、《陇南市乡村旅游管理办法》和《乡村旅游服务规范》,建立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完善乡村旅游标准化体系。制定组织管理、基础设施、服务、市场营销与信息管理、乡村旅游地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对乡村旅游景区景点、食宿娱乐、游客中心、购物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规范指导。鼓励支持各地成立乡村旅游协会或联盟,加强对经营单位和经营业主的指导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
(六)加强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将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列入政府公共服务内容予以支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营销,着力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鼓励各县区发掘推介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特色产品,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乡村旅游线路推广活动等。鼓励有条件的村将乡村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建立乡村旅游展示、体验平台,积极发展智慧旅游,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活力。
(七)强化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将乡村旅游导游员、接待服务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按项目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旅游、人社、教育、农业、扶贫、文化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重点培训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经营户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依托旅游企业建立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对农户进行运营管理、食宿服务、接待礼仪、传统技艺、导游解说、文艺表演、旅游商品设计、市场营销等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县区乡村旅游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指导实施,做好乡村旅游业行业管理监督。市发改、财政、农牧、文化、交通、环保、建设、水利、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各县(区)要按照精准扶贫到村名单,编制乡村旅游扶贫村规划,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宣传、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领导力量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发展资金到位、分类指导到位、市场运作到位、项目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对乡村旅游发展集中谋划、定期研究、破解难题、跟踪服务。市、县(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旅游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阶段任务,盯紧旅游开发项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旅游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是采取市县(区)财政补一点,帮扶部门帮一点,经营农户筹一点的办法解决。二是市、县两级旅游部门在旅游发展资金中切块列项支持,主要用于扶贫村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宣传推介、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补助。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旅游扶贫开发,投资发展旅游企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四是鼓励农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对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的农户和有资源优势、有市场潜力的乡村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三)强化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旅游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验收,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验收。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县(区)和乡村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好的县(区)和贫困村进行通报,并与精准扶贫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兑现奖惩。
抄 送: |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