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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池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工作的通知(河扶办发〔2020〕6号)

各县(区)扶贫办,人保财险各县(区)支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市财政全额出资为全市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已脱贫贫困人口以及2020年未脱贫贫困人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经公开招投标,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河池市分公司)承办,保险费每人每年15元,保险期限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2月28日24时止。为做好投保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提供参保贫困户名单

请各县(区)扶贫办按参保人员范围和时间节点,梳理核对符合参保的贫困户名单及相关信息,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组织各乡镇重点核查自然增减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尤其不能遗漏从2020年3月1日00:00时起已经出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意外伤害已死亡符合理赔的人员)。务必在2020年5月12日前将《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意外伤害保险名单》 (附件1)提交至人保财险各县(区)支公司。参保贫困户名单审核时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24时。人保财险各县(区)支公司应主动与县(区)扶贫办对接联系,沟通相关合作事项,尽快办理投保事宜。

二、开展入户宣传工作

请各县(区)扶贫办和人保财险各县(区)支公司相互协作配合,并借助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帮扶联系干部的力量,将投保项目向贫困户作好解释说明,使贫困户知晓应享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如理赔标准和途径,保险内容包括意外伤害死亡、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三项内容,意外伤害死亡每人赔偿金额为35000元、意外伤害残疾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为3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为3000元(其中:每人每次门急诊最高赔偿金额为500元)。对已出险的贫困人口,应协助贫困户做好相关理赔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确保应保尽保,特别是已经出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因工作疏忽导致漏保,以至于已经出险但又不能理赔的,由各县(区)自行协调解决。

(二)按时报送。请各县(区)扶贫办于5月12日前将《县(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身意外伤害汇总表》(附件2)和《各县(区)扶贫办负责业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情况统计表》(附件3)上报至市扶贫办。

未尽事宜,请与市扶贫办或人保财险河池市分公司联系。市扶贫办联系人:韦金利,联系电话:2305702、17376186818,邮箱:hcfpzjk@163.com;人保财险河池市分公司联系人:韦国朝,联系电话:2296385、13307786909。

附件:

1.县(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

2.县(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意外伤害保险汇总表

3.各县(区)扶贫办负责业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情况统计表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池市分公司

2020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附件1、2、3
河扶办发〔2020〕6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池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