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5日 来源: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546
日医保发〔2019〕32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0805日医保发〔2019〕32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日医保发〔2019〕32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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