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4日 来源:吴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浏览次数:2002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有关政策的通知》(宁医保发〔2019〕44号),2019年4月1日起农村贫困人口在自治区内按规定转诊转院连续计算减免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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