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确定大病保险部分特药定点药店的通知
- 1、齐鲁医药有限公司齐鲁医药商场(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路34号,电话:0533-2160517) 2、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店华光路店(地址:淄博市华光路48甲7,电话:0533-3051186)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17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 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定出供养人员数量、分布和集中供养需求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切实提升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承接好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服务。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 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 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 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 65种遗传代谢病患儿可获救助
- 救助标准依据患儿自费情况设定,自费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小于5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000元;自费部分大于等于5000元、小于7000元的,救助标准为5000元;自费部分大于等于7000元、小于1万元的,救助标准为7000元;自费部分大于等于1万元的,救助标准为1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
-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的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