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 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长沙高新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 长沙高新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规定的通知
- 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每月受理一次(需透析尿毒症、恶性肿瘤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特殊办理);参保人员在每月5日前,向参保地负责受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殊慢性病病人门诊治疗申请表》并按要求递交申请资料(在当月5日后提出申请的,在次月进行审批)。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咸宁市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9月1日起实现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 参保居民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各档次提高10%。大病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各档次提高5%。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桦甸市上半年脱贫攻坚情况
- 桦甸市上半年脱贫攻坚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