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内医院住院治疗,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扶助后,对其自付费用再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给予部分补助。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住院治疗费用(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超过3万元的,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自付费用,按特殊病种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6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