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乐工女[2016]5号 关于做好“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推广工作的通知
- “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是工会系统专门针对女职工而设立的健康互助保障保险。它的特点一是非商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保险对象广,不仅女职工而且女职工直系亲属、男职工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均可申请参保;三是可以用工会经费支付(总工办发〔2007〕17号文件);四是保期长,保期最长可达10年,无需每年续签。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1日]
- 欢迎参加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 本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18至70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并由所在单位集体办理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 关于对《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进行调整的通知
- 关于对《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5日]
-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2014年新版)
-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2014年新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实施办法
- 投保范围、对象 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18岁至70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女职工(投保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