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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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31日]
为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畅通精神卫生医疗康复资源和康复对象间的信息共享和转介服务机制,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制定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0日]
关于印发《湖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方案》的通知
瑞安市残疾人免费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
瑞安市残疾人免费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关于印发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2日]
对纳入医疗救助的精神残疾人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个人自负部分,实行全额保障。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调整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限制条件;做好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工作。将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师签约服务范围,并给予服务费补助。
渐冻症等3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2日]
享受该政策的人群为参加宁波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患者。其中,年龄不满5周岁的患者,其父母一方须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
精神分裂症 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 儿童孤独症 列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5日]
精神分裂症、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儿童孤独症列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按规定给予支付。
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残疾人医疗康复补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5日]
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部分和一份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非农持证残疾人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补助,农业户口持证残疾人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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