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启动自治区本级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自8月21日开始,在开展自治区本级退休安置、长期异地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的基础上,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中心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转诊备案工作。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72小时以内经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所发生费用到所属旗县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住院待遇进行报销。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80元筹集,每年年初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一次性划入,参保人员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在校学生儿童和18周岁一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支付,在1个参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年度累计个人负担费用超过3万元。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城镇医疗保险增加特殊门诊病种及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1日]
将城镇职工原有定额管理特殊门诊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2000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仍为70%。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在同一统筹地区内不同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3日]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决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阿拉善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3日]
为确保全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阿拉善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阿拉善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阿拉善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同》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款)条款 》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