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可在医院刷卡即时结算
- 一个自然年度两种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32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可在医院凭保障卡结算,相当于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部分的费用,和职工基本医疗一样,统筹部分由市医保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
- 我市医保筑起三重“堤坝”保障大病人员医疗待遇
- 大病人员筑起了三重“堤坝”,来帮助他们解决 “因病致穷、因病致困”的洪水溃坝危险。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2日]
- 萍乡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 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6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助范围,按以下标准补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80%;转外诊补偿70%。年度内此段最高支付限额为14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 我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行即时结算
- 我市实施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一体化”便捷结算服务,既减少了报销环节,又减轻了参保人员个人垫资负担,优化了医疗保险结算流程,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化服务水平,对促进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 关于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的公告
-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疗必需的部分昂贵药品谈判降价纳入大病医保支付。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