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省城乡居民大病
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为确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和医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8日]
- 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 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 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 医疗保险参保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 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 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2日]
- 关于完善全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通知
- 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报销,不足部分再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