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几项具体政策调整:肿瘤等慢性病需使用注射制剂的,凭定点医院处方院内门诊使用;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只负担一次起付线。
关于我市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及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及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有关事项
关于调整急诊转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调整急诊转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相关事项
我市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9日]
为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还将苯丙酮尿症患者在门诊特殊治疗发生的的医疗费用等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什么是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7日]
阳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其中,基本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统筹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9万元。
参保职工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如何结算?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7日]
大病统筹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病统筹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
我市调整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待遇政策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1日]
城镇大病保险支付标准调整:一是​调整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二是调整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三是调整了大病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参保居民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即可在全市所有与中国人寿保险晋城分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大病医疗费用。
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可享受二次补偿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8日]
2014年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住院医疗费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部分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新参保单位职工大病统筹保险待遇调整:新参保单位职工大病统筹保险待遇享受期调整为参保缴费后次月同基本医疗保险同一时间开始享受。
关于印发《忻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包含大额疾病标准、范围、申报标准、医疗机构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