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青海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分别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首先确保资助救助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补偿后,救助对象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5日]
- 海北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 城市优抚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医疗费超过800元的(属于低保对象的,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800元),超过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的救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